以赛亚·伯林 | 孟德斯鸠所说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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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孟德斯鸠所说的自由的含义,不能从他对这个概念的正式定义——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事情的权利——中寻找,而应当到他对另一些社会和政治观念的阐述中寻找,这些阐述表明了他的一般价值取舍。

孟德斯鸠首先不是被某个惟一原则所迷惑的思想家,他不打算用必须据以阐述一切真理的惟一的核心道德或形而上学范畴来支配和解释一切。他不是一元论者,而是多元论者。当他想了解不同于他和他的大多数读者的文化、世界观或价值体系时,他的优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位激进派的作者在谈到他时说,他解释得太好了:他似乎让一切都变得有道理了。当然,他和当时那些根据同十八世纪的启蒙标准的远近,给所有世界观和文化排序这种恶劣的流行做法相去甚远,对于当时的蒙昧主义者和激进派他都深表怀疑,因为他对不同于基督教西方的制度有着太多的体贴。

对他而言,用普遍原则取代感受个别差异的能力,意味着罪恶的开始。他的同情范围确实非常广泛。他信心十足地为众多不同的生活方式辩解,把其中的每一个都说成受着自身物质环境的制约,遵循着它自身可以理解的发展道路,满足着过那种生活的人类的需要,而且满足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属于另一些时代、另一块土地、有着另一种气候和地理条件的另一些文化。

这种通过想像力,使自己认同于大量生活形态的独特的伟大天赋,不但把孟德斯鸠引向宽容(虽然他在这一点上十分著名),原谅各种荒谬表现,而且使他有了一种更积极的态度。他是那个时代少数这样的思想家之一,他们把握住了人类道德史的一个关键特征,即人们追求的目的多种多样,常常互不相容,这导致各种文明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以及同一个社会在不同的时代、同一个时代中不同社会的各种理想之间的分歧,这导致社会、阶级、团体内部,甚至是个人意识内部的冲突。

此外,他认识到,既然处境大为不同,既然个人的情况极为复杂,就没有单一的道德体系,更不用说单一的道德或政治目标,能够为人类无论何时何地的全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试图贯彻这种单一的体系,不管它是多么有价值、多么崇高、得到多么广泛的相信,最终总会导致迫害和剥夺自由。专制“显然是整齐划一的,只靠激情就能建立它,而任何人都能产生激情”。

只有处在“不安”的状态、不稳定的平衡中的社会,才是真正自由的社会;它的成员可以自由追求——和选择——各种各样的目的或目标。国家本身可以是自由的,也就是说,它独立于其他国家,但是,如果它变得冷酷无情,以不管什么神圣原则的名义压制意见,它的公民就不是自由的,而是受着奴役。

孟德斯鸠厌恶对抗,他喜欢和平、和谐和妥协。他怀疑所有新的教条,因为它们通常都是狂热分子的产物,会引起冲突。但是,一旦某个教条得到一定程度的接受,那么不管它多么愚蠢,都应当对它示以宽容,不应不让其生存。因为更为重要的是人民应当有犯错误的自由,而不是强迫人民接受正确的看法。

就真理而言,孟德斯鸠不是相对主义者。他和当时最开明的人一样,认为在所有领域都能发现客观真理。然而他更深切地相信,不允许在各种理想之间自由做出选择,并小心地防止这些理想的信徒之间发生公开战争的社会,必然会衰败和灭亡。

这种反对贯彻任何正统——无论这种正统的理想多么高尚,多么受人尊敬——的立场,使孟德斯鸠有别于当时那些神学家和无神论者、理想主义激进派和权威主义者。这开启了启蒙运动阵营内部民主派和自由派之间的斗争。他们可能会团结一致反对教会的或世俗的蒙昧主义和压迫,但这种同盟充其量是暂时的。

专制制度不会因为其自我施虐或充满热情,其专制程度就会有所减少。自愿的奴隶仍然是奴隶。这种声音,直到贡斯当、反对雅各宾的自由主义者和波旁王朝的正统派出现以前,再也没有听到。这种观点,因为把自由置于幸福、和平和美德之上,所以总是受到怀疑,总是得不到普及。

对今天有着特殊意义的,是他对一个事实的十分明确的认识,即知识、技能或逻辑能力无论达到什么程度,都不可能使社会问题自动获得最终而普遍的解决。

法国启蒙运动的领袖,科学的伟大普及者,通过向一切形式的无知和蒙昧,尤其是野蛮、顽固、压制真理、犬儒主义和无视人权的行为公开宣战,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甚至在并不十分理解自己的方案时为自由和正义而从事的战斗,建立了一个给今天的许多人带来生命和自由的传统。

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虽然对事情的原委说不清楚,却都相信,既然存在着物质运动的科学,那么想必也存在着人类行为的科学;凡是掌握了这后一种科学原理的人,一定能够用它来实现他们共同渴望的一切目标;所有这些目标——真理、正义、幸福、自由、知识、美德、繁荣、物质和精神力量,就像孔多塞说过的,是由“一条斩不断的索链”联结在一起的,或至少是彼此相容的;遵照同新发现的有关社会生活的科学真理相一致的原则来改造社会,就有可能使它们同时得到实现。

法国大革命未能在一夜之间使人变得幸福而完美,它的一些信徒便宣称,新的原则没有得到正确理解,或是运用不当,或不是这些而是另一些原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例如,雅各宾派纯粹的政治方案,犯了把事情严重简单化的毛病,应当对社会和经济因素有更多的考虑。

当1848至1849年对这些因素有了充分考虑时,结局仍令人失望,于是相信科学方案的人又宣布,还是遗忘了一些东西,例如各阶级之间的对抗,或孔德的进化原理,或另外一些要素。

孟德斯鸠谨慎的经验主义,他对普遍适用的规律的不信任,他对人类能力的局限性的敏锐意识,所抵御的正是这种“可怕的简单化分子”,他们的思想洁白无瑕,道德纯正,这很容易使他们乐于用抽象观念的名义,一而再再而三地把人类送上虚幻的人类行为科学建立起的祭坛。

即使存在着有利于激进变革、叛乱和革命的情况,那也是在政权的不公正实在令人无法容忍的时候,是在“自然对它发出怒吼”的时候;不过这样的事业总是包含着危险,无论在道德上还是物质上,绝无任何可以估算出社会后果的可靠方法为其提供保证。人类历史并不遵从令众多高尚的思想家——尤其是法国那些思想家——着迷的规律。“大多数结果都是由某些独特的方式造成的,或是取决于一些如此不可理解、如此遥远的因素,人们几乎不可能事先预见到它们。”既然如此,我们所能做到的,也仅仅是尽力使人类少受挫折,不管他们怀有什么意图。

最能适应人们的“习性和倾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在制定法律时,首先必须意识到什么事情会相伴出现,这是只有靠经验或历史加以磨砺的意识。因为法律同人性和人类各种制度的关系,以及它们同人类意识的相互作用,都极为复杂,是不能用简单的思想体系加以估算的:强行贯彻永恒不变的原则,总是会造成血流成河的结局。

孟德斯鸠虽然对政治制度做过陈旧的分类,对社会发展的内在原理持一种先验的认识,并且认为绝对正义是自然的永恒关系,但是较之霍尔巴赫或爱尔维修,甚至较之边沁,更不用说卢梭和马克思,他是个更纯粹的经验主义者。保守派、自由派和费边社会主义者,都从他所确立的传统中汲取结论,他的不死守教条的原则,对于我们现代的敌对意识形态之间的强烈冲突,实在是意义重大。

马克西姆·勒罗伊写道:“孟德斯鸠……若是没让自己的名字同分权理论联系在一起,那么他身后也许没留下什么,除了一种心态,一种社会学倾向,以及对他的可爱的波斯人的虚构故事的回忆。”那或许只是对历史现实的一种枯燥的意识,它就像柏克的意识一样正确,但摆脱了他的强烈偏见和浪漫主义曲解;那是对人是什么或人类社会靠什么生存的一种理解,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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