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事实描述:我是二婚家庭,与现任老公于2024年12月份在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中海国际公园城莹湖苑开发商处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本人于2025年6月份通过积分落户把我的户口落在了房子里面(我老公的户口不在天津,只有我一个人落户),现在想把我自己的亲生孩子的户口迁移到我天津的户口本上。津南区双闸乡派出所要求我通过继子女投靠的方式,我认为我自己的孩子是亲生的,为什么要通过继子女的方式投靠?
回复:
经查询,《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操作规范的通知》中关于未满 18 周岁外省市户籍居民投靠生父母及投靠继父母相关规定,在我市具有的合法产权住房属于继父母或生父母与继父母共有时,未满18周岁外省市户籍居民应按投靠继父母来津落户,其具有抚养权的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需满三年。由于您与现任丈夫结婚未满三年,且其房产为双方所有,故无法按照生父母进行投靠。双闸派出所户籍民警已通过电话向您解释相关政策。
(内容来源: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