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坦然承认自己好吃,所以也敢写吃,但是好吃不一定懂吃,懂吃也未必会写吃。写吃,只能写自己熟悉的了解的,才能使人觉得真切,有同感。
古龙少年时离家出走,流落江湖,身世飘萍,当然不能与含着金汤匙出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世家子相比。没有吃到过好的东西,想在小说中写出吃的大场面和排场,很难。
乡下人想像皇帝的生活就是床头支个油锅,炸油条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下地扛的是金锄头。这叫作没有见识。
早期的古龙写大场面的吃,恨不得把所有的山珍海味美食佳肴全部搬到桌子上,肉山酒海,开一个满汉全席,似乎这样才能显得豪华奢侈。但是到了后期,经历过绚烂之后,他学会了选择。
选择最适合小说中的人物的,也是最适合自己的。
涉嫌抄菜单这样的事,古龙应当干过,李寻欢在少林寺给大和尚们开出的“红焖冬笋,罗汉斋,发菜花菇,翡翠菜心,笋尖冬菇豆腐羹”,萧十一郎在玩偶山庄得到的供应:时笋烧肉、香椿炒蛋、芙蓉鸡片、爆三样,一大盘熏肠和酱肚,一大碗小白菜汆丸子汤;蟹粉鱼唇、八宝辣酱、清炒鳝糊、豆苗虾腰,一大盘醉转弯拼油爆虾,一只砂锅狮子头汤。
这些都逃不掉抄的嫌疑,而且可能性很大。
水浒传武十回里面,在武松威震平安寨一章中,金圣叹如此点评:
如云一个军人托着一个盒子,看时,是一大镟酒,一盘肉,一盘子面,又是一大碗汁。晚来,头先那个人又顶一个盒子来,是几般菜蔬,一大镟酒,一大盘煎肉,一碗鱼羹,一大碗饭,不多时,那个人又和一个人来,一个提只浴桶,一个提一桶汤,送过浴裙手巾,便把藤簟铺了,纱帐挂起,放个凉枕,叫声安置。明日,那个人又提桶面汤,取漱口水,又带个待诏篦头,绾髻子,裹巾帻。又一个人将个盒子,取出菜蔬下饭,一大碗肉汤,一大碗饭。吃罢,又是一盏茶。搬房后,那个人又将一个提盒,看时,却是四般果子,一只熟鸡,又有许多蒸卷儿,一注子酒。晚间,洗浴乘凉。如此等事,无不细细开列,色色描画。尝言太史公酒帐肉簿,为绝世奇文,断惟此篇足以当之。若韩昌黎《画记》一篇,直是印板文字,不足道也。
水浒中写吃的地方多了,为何金圣叹独赞此处为绝世奇文?无非是把酒肉饮食和情节发展巧妙的契合为一体,这顿这样吃,那顿那样吃,逐次写武松自思、自存想、委决不下,直到忍耐不住,至此方才解开悬念。
儒林外史是最得水浒神韵之著,匡超人到杭州,景兰江与支剑峰相约旗亭小饮,吴敬梓同样开出了酒帐肉簿:
叫了一卖一钱二分银子的杂脍,两碟小吃。那小吃,一样是炒肉皮,一样就是黄豆芽。
附庸风雅的穷酸腐儒之像,在这两样小吃中已经跃然纸上了。
潘三请匡超人吃饭,景像又是不同:
“潘三叫切一只整鸭,一卖海参杂脍,又是一大盘白肉,都拿上来。饭店里见是潘三爷,屁滚尿流,鸭和肉都捡上好的极肥的切来;海参杂脍,加味用作料。两人先斟两壶酒。酒罢用饭,剩下的就给了店里人。出来也不算帐,只吩咐得一声:“是我的。”那店主人忙拱手道:“三爷请便,小店知道!”
潘三的豪横大气,直要溢出书外,没有这鸭、肉和海参,恐怕用极少的笔墨是表达不出来。
这里的吃,并不是闲笔,当作闲笔来写,去卖弄胸中才学,那一定是落于下乘了。
闲话不题,下面说说古龙几部小说中写的吃。
白玉老虎中的吃

在白玉老虎中,古龙凭一己之力,硬生生的把名不见经传的唐门发扬光大,提升成为名震江湖的大门派,直接影响到了后来者温瑞安。
蜀中唐门在名剑风流中已经出现了雏型,在白玉老虎中正式定型(这两本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兴趣的可以对照着看看,会发现些有趣的东西)。
1,寿尔康

既然是蜀中唐门,那就少不得要有川菜,于是在血战一节,开篇就是彭记寿尔康馆子,关于这个饭店的文字,单独拎出来,也可以成为一篇杂文。
“寿尔康”是蜀中一家很有名的茶馆,主人姓彭,不但是个很和气很会照顾客人的生意人,也是个手艺非常好的厨师。
他的拿手菜是豆瓣活鱼,酱爆肉,麻辣蹄筋,鱼香茄子,和鱼香肉丝。
这些虽然都是很普通的家常菜,可是从他手里烧出来,却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尤其是一尾豆瓣活鱼,又烫、又嫩、又鲜、又辣,可下酒,可下饭,真是叫人百吃不厌,真有人不惜赶一两个时辰的车,就为的要吃他这道菜。
后来彭老板生了儿子,娶了媳妇,又抱了孙子,算算自己的家当,连玄孙子,灰孙子都已经吃不完,所以就退休了。
可是“寿尔康”的老招牌仍在,跟他学手艺的徒子徒孙们,就用他的招牌,到各地方去开店,店越开越多,每家店的生意都不坏。
这里的“寿尔康”,却还是最近才开张的,掌厨的大师傅,据说是彭老板的亲传,一尾豆瓣活鱼烧出来,也是又辣、又烫、又嫩、又鲜。
所以这家店开张虽然还不到半个月,名气就已经不小。
饭店写过了,再写食客的反应:
无忌也知道这地方。他第一天到这里来的时候,就是在“寿尔康”吃晚饭。
除了一道非常名贵的豆瓣烧黄河鲤鱼外,他还点了一样麻辣四件,一样鱼唇烘蛋,一样回锅酱爆肉,一碗豌豆肚条汤。
他吃喝得满意极了,却被辣得满头大汗,他还给了七钱银子小账。
一个单独来吃饭的客人,能够给几分钱银子小账已经算很大方的了。
所以他今天刚走进大门,堂口上的“么师”就已经远远的弯下了腰。
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文字来写寿尔康饭店?是为了水字数骗稿费么?还是为了炫耀自己不但懂吃,而且会写吃?
当然不是的,因为寿尔康饭店,以后要成为赵无忌与唐门第一次正面对决的主战场,不但是第一次对决的主战场,在寿尔康饭店转移到辣椒巷后,还要继续提供情节发展的需要。
最后一句话,毫无痕迹的直接从时间和空间上把笔锋从饭店移转到赵无忌的视角,倘若要水字数骗稿费,大可以写赵无忌如何安顿下来,如何到寿尔康吃饭,如何计划在此钓出唐门中人。
写吃,是为了情节需要,这个时候的古龙,技巧已经圆熟,在如何取舍之间,是拿捏得十分准确的,绝不致于旁逸斜出。
2.九华山下
九华山下,曲平为凤娘和千千安排的伙食,是六菜一汤:
一碟鸡丝炒豆芽,一碟金钩白菜,一碟卤猪肝切片,一碟酸菜炒辣椒,一碟清蒸鱼,一碟醋溜鱼片,一大碗黄瓜川丸子汤。
正如小说中所言,都是普普通通的家常菜,也是北方菜。跟萧十一郎的北方菜谱对照一下,就会发现,这六个菜中规中矩,不偏咸,不偏淡,正合北方女性的口味。
把菜单写得如此具体,是因为醋溜鱼片中被人下了毒,下毒的是唐门的人,唐门中人到九华山来,也是为了寻找赵无忌,斩草除根。
不单单只是写吃这样的简单。平江不肖生在江湖奇侠传中写柳迟做叫化鸡,是为了引出老道人好拜为师父学武艺。要知道名家正如高手,是一丝一毫的气力也不愿意多用的,不要说无关的笔墨了。
3.九华山上
精于厨艺的卫凤娘终于主勺烹饪了:
幸好灶里居然还留着火种,曲平燃着,凤娘蒸了些风鸡腊肉,炒了一大盘新摘下的豆角,煮了一大锅白米饭。
只是很平常的描写,并不具体,也不详细,甚至可以说只是叙述了一件事情的大致经过,但是可以看到,此时的古龙,已经讲究炼字了:肉是蒸的,豆角是炒的,饭是煮的,三个动词,各不重复。
贵客小雷到来时,凤娘要精心安排菜肴,此时显示出了她配菜的功力:
风鸡,腊肉,香肠,都已经上了蒸锅,咸鱼是准备用油煎的。
刚拔下来的萝卜可以做汤,虽然没有鲜肉排骨,用咸肉烧起来也一样很鲜。
还有两条刚从池里捞出来的鲤鱼,她本来是想做汤的,可是后来想一想,还是清蒸的好。
鲜鱼如果烧得太久,就会失去鲜嫩,不鲜不嫩的鲤鱼,就好像木头一样索然无味。
如果是鲫鱼,她就会用来做汤了。
配菜也是种学问。
一些并不太好的菜料,在一个很会做菜的人手里,就好像一把并不太好的剑,握在一个很会用剑的人手里一样。
没有做过饭,没有下过厨的人,大概不会懂得这么多,也写不了如此具体。这可不是作家凭想像臆猜的,因为这几种食材都是普通常见的,鲫鱼做汤,这是个常识。
这段配菜的描写,和情节发展没有关系,但和人物性格却有关联:凤娘是一个柔弱却坚韧、温柔且心细的女子,思虑周全,在配菜时当然会反复思量。配菜时能看得出她的性格,她的性格也决定了她会如此配菜。
倘若是千千,就不会想得这么多了。
4.在地藏的地宫里,古龙再一次炫技大场面的吃喝派头:
桌上摆满了丰富的酒菜,两个石像般站在桌旁的昆仑奴,手里托着个很大的金盘,堆满了颜色鲜艳,成熟多汁的水果,有并州的梨,莱阳的枣,哈密的瓜,北京的石榴,南丰的蜜橘,海南岛上的香蕉和菠萝蜜。
古龙终于克制了一把——他只是写了丰富的水果,并没有具体的去写酒菜,而是交给读者去补充。
5.如果说写凤娘只是配菜的技巧,那么在和风山庄里,人厨子表演的就是烹饪技术和效果了。
只听他在厨房里叹着气说:“现在你开始数,从一数到一百二十的时候,就开始炼油,数到一百八十五的时候,就把这碗已经调好味的牛肉片下锅,用铲子炒七下,不多不少,只能炒七下,锅就要离火,你就要赶快把牛肉装到那个已经烤得有点温热的盘子里,叫个快腿的人送上去,这时候那盘火爆腰花已经不够鲜,不够嫩,也不够热了,刚好吃这盘蚝油牛肉。”
有点象是德国人的古板和精确,放在现在,就是用电脑程序去控制的炒菜机器。这简直是一份蚝油牛肉的烹饪说明书。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按照古大师的说明书去验证过,这样炒出来的牛肉是不是真的让人在不饿的时候也产生食欲。
好吃与不好吃,古龙也写得十分的明白:
连一莲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同,只不过刚才她嗅到那盘腰花香气的时候,虽觉得很香,并没有想吃的意思。
因为她肚子根本不饿。
可是这次她嗅到火爆腰花香气的时候,虽然不饿,还是流出了口水。
这段的描写,完全显示了白话文写作的精准性,倘若用馋涎欲滴、食指大动这种四字成语,是根本无法表达出如此效果的。
当然这段蚝油牛肉的描写,是为了充作柳三更与小雷互相玩心眼斗智的道具,不过总觉得过于游离主线,这个就见仁见智了。
6.赵无忌入蜀时,写了辣椒与酒:
辣酒,好辣的酒。
用辣椒下酒,吃一口鲜辣椒,喝一口辣酒,那才真辣得过瘾。
辣椒红得发亮,额上的汗珠子也红得发亮。
无忌看看也觉得很过瘾,可是等到他自己这么吃的时候,他就发觉这种吃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过瘾了。
他已经被辣得连头发都好像要一根根“站”了起来。
这地方每个人都这么样喝酒。
这地方除了辣椒之外,好像根本就没有别的东西下酒。
所以他虽然已经快要被辣得“怒发冲冠”,也只好硬着头皮挺下去。
他不愿意别人把他看成一个“孬/种”。
其实辣椒与酒,在辣椒店那一节已经借胡跛子已经写过了:吃生辣椒,喝烧刀子。当然胡跛子唐紫檀是四川人,习惯了吃辣,而赵无忌却并不是。
赵无忌硬着头皮挺下去,是不想被人看成孬/种,这和水浒传里武松上山遇虎前的心态差不多——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方知端的有虎;欲待转身再回酒店里来,寻思道:“我回去时须吃他耻笑不是好汉,难以转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为的,也是不想让人小瞧了。
7.唐缺的吃:
每个馒头里都夹着一大块五花肉,一口咬下去,顺着嘴角流油。
他用一双又白又嫩,保养得极好的手,拿起一个馒头,带着种充满爱怜的表情,看着馒头里夹着的五花肉,然后一口咬下去。
当肥肥的油汁从他嘴角流下来时,他就满足的叹口气。
在这一瞬间,世上所有的烦恼和不幸,都已不存在了。刚才的惊惶和恐惧,也早已忘得干干净净。
梁实秋老在《馋非罪》说: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有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于是大量的吃,这是贪多无厌。
唐缺的贪吃,是没有吃相,是贪多无厌。
在进入唐家堡后,古龙没有再去写唐缺的吃了。有人分析唐缺的吃是放纵,是逃避,可能有些道理,但显然是过于代作者考虑了。
吃相贪婪,是显示唐缺外表的蠢笨,蠢笨的外表,可以使人放下警惕,古龙写唐缺无度的吃和蠢胖的外表,正是为了揭示这个扮猪吃虎的人的可怕。猪,通常不都是好吃且蠢胖的么?
《大地飞鹰》中的吃
我的朋友程维钧,是著名的古龙研究专家,著作等身,精于考证,近来老程对大地飞鹰中的文字颇多考证,有意思的是也都是吃与喝这两个方面。
在《方家姆妈的家常菜》一文中,老程经过大胆假设,仔细推测,考证出小方的母亲为他做的几样家常菜:
——韭黄炒蛋、烂糊白菜肉丝、八宝炒辣酱、红烧圈子、咸蛋蒸肉饼等。
这些都是很普遍的江南家常小菜,也是小方小时候最最喜欢吃的。
主要是红烧圈子,在各版本中都写作红烧肘子,作为一个穷困的家庭,红烧肘子这样的大菜硬菜,并不是经常能吃得到的奢侈品。
偷个懒,抄老程一段注解的文字:在危机四伏的鸿门宴上,古龙笔锋一折,插入了小方母亲在小方成长的过程中,对儿子的关心和爱护,并列举了方家姆妈给儿子做的几样江南小菜。这段回忆温馨、美丽,又带有一丝辛酸,就像是一段梦境。
另一处是:
红梅,白雪,绿皑。风鸡,咸鱼,腊肉。
孩子的新衣,穷人的债,少女们的丝线,老婆婆的压岁钱。
急景凋年。
据老程考证,绿皑系绿蚁之误,白居易诗云: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绿蚁,当是指酒而言。
大地飞鹰里面,写到吃的地方,还有齐小燕为小方做的饭,馒头,面条,饺子。
她烧的菜味道果然还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这段描写,用字还是很讲究的。
馒头与菜粥——谢晓峰的吃
三少爷的剑,是古龙后期的试验性作品,延续了天涯明月刀的创新方向,沿这条路线继续前进行试验,还有午夜兰花和风铃中的刀声。
神剑山庄的少主,千年以来的绝世剑客,武林中的天骄,却假死消失在江湖,沦落在街头陋巷,在底层的妓院中做一个小厮。
在这里最好的吃喝就是“白饭、红烧肉、肉汤”,这里不是天上人间,没有红酒,也没有澳龙。
但是离开了这里,连白饭也很难吃得到。老苗子和母亲吃的是用菜根和糙米煮成的浓粥,可是这样的菜粥,在寒冷的冬天,却给人别样的温暖,也是底层穷苦者相扶共济取团抱暖的温情。
在老苗子身上,有着质朴的友情,在老婆婆身上,有着慈善的母性。当谢晓峰是三少爷的时候,这些是他从没有体验过的情感,但当他是没用的阿吉时,却全部得到了。
馒头被打落在地上,沾了了粪汁,阿吉默默的捡起来,剥去了外面的一层。他一定要吃下这个馒头,空着肚子,哪来的力气挑粪?
他并不是没有反抗的能力,但他只是默默承受着侮辱与伤害,并不使用自己的力量。因为一旦使用了自己的力量,他就不是阿吉了,而是三少爷。
从三少爷到阿吉,是谢晓峰对自己的放逐,在底层粗糙生活的砥砺中,实现自我的拯救。傅红雪如此,谢晓峰如此,小方如此,甚至丁宁也是如此。
蛋炒饭、面和地摊

如同馒头和菜粥,这些都是粗糙简陋的饮食。高雅精细的食物,属于大观园里的红楼,流落江湖啸聚山林的梁山好汉,永远都是牛肉和酒。宋江在琵琶亭酒家,要的是“三分加辣点红白 鱼汤”,李逵却道“吃肉不强似吃鱼”。
路边昏黄灯光下的面摊,在古龙小说中几乎无处不在。在经历过与名人雅士的盛宴后,到了生命中的某个阶段,古龙会发现,他最喜爱的,还是路边的地摊。
地摊是属于底层的,在这里不必衣冠楚楚盛装出席,不必正襟危坐谨言慎行,可以赤膊袒胸猜拳行令,可以肆无忌惮畅所欲言,可以为吃而吃为喝而喝。在这里没有束缚,只有畅快呼吸的自由。
地摊也是属于江湖人的,对于奔走在江湖中的浪子和侠客,大盗与小偷,深夜中路边的面摊,无异于沙漠中的绿洲。他们在这里相遇或重逢,迸发旧仇新恨,出现矛盾冲突,使故事和剧情借此而推动。
李寻欢在地摊上遇到过吕凤先,遇到过阿飞;傅红雪在面摊上遇到无名的刽子手,遇到萧四无;秦歌带着田思思在七个半的面摊上遇到杨凡,遇到王三娘。古龙笔下的面摊,总是能产生许多意外和惊喜,带动故事的发展。
蛋炒饭是另一种简单的食物,在午夜酒醒胃空如洗的时候,一碗热乎乎香喷喷的蛋炒饭,足以慰藉辘辘的饥肠。
两个男人,深夜里在厨房聊天,一个男人在做蛋炒饭时候说:“现在我们一起在厨房里炒蛋,我对你说了这些话,我们好像已经是朋友,但以后说不定很快就会变了。”另一个男人说:“蛋和饭炒在一起,就一定是蛋炒饭,永远不会变成肉丝炒面的。”
这就是律香川的蛋炒饭。厨房本来是充满着油烟生活气息的地方,两个男人出现在厨房,本来就显得诡异,而他们的对话,又暗藏着机锋与杀机,与厨房的环境形成强烈的反差,成为流星蝴蝶剑中的经典场面。
唐玉练的是阴劲,练过阴劲的人,正常的欲望无处宣泄,只有通过残酷的方式释放,所以唐玉嗜杀。杀人后,唐玉总要做一大锅油腻的蛋炒饭,满足自己的食欲。吃,也是欲望的发泄,正如唐缺。
带着生活气息的面摊,是黑豹带着波波去吃的担担面:
锅盖移开时,蒸气就像雾一样升了起来。
卖面的唐矮子用两根长竹筷,一下子就挑起了锅里的面,放在已加好佐料的大碗里。
他用这两根长竹筷的时候,简直比外科医生用他们的手术刀还要纯熟。
桌上已摆着切成一丝丝的猪耳朵,切成一片片的卤牛肉,还有毛肚、肫肝、香肠和卤蛋。
面是用小碗装的,加上咸菜、酱油、芝麻酱,还有两根青菜。
那味道真是香极了。
手头就有一本陈舜仪兄编篡的古龙杂文集《笑红尘》,翻开第73页,就是《唐矮子的牛肉面》。文中对牛肉面的描写并不多,主要是记人,记事,反倒是小说中所写,更为形象。
摘录一段林清玄的文字,权作对比:
我和孩子驻足围观,这时见到卖面的小贩,把油面放进烫面用的竹捞子里,一把塞一个,刹那之间就塞了十几/把,然后他把叠成长串的竹捞子放进锅里烫。
接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十几个碗一字排开,放作料、盐、味素等等,很快的捞面、加汤,十来碗面煮好的过程还不到五分钟,我和孩子看呆了。更令人赞叹的是,那个煮面的老板还边与顾客聊着闲天。
从俗到雅,从雅到俗的返璞归真
姑妄言第二十三回中写易于仁去吃宴,说:
易于仁虽是个土财主,每常以为鸡鱼鹅肉,间或厨子庖的酒席有些海参鱼翅之数,就是绝妙的了,何尝见过这样佳馔异味?俗语说:“三代为宦,才知穿衣吃饭。”虽然不过牲畜治办的,但烹饪异样,竟不知是如何整治?
古典小说中,都说红楼梦写吃是第一,其实未必,真正能列第一的,还是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写杜慎卿请萧金铉、季恬逸、诸葛天申赏花吃酒,说“我今日把这些俗品都捐了,只是江南鲥鱼、樱、笋,下酒之物,与先生们挥麈清谈。”整治的酒席是清清疏疏的几个盘子。酒是永宁坊上好的橘酒,茶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茶。
尧吉兄在味蕾上的古龙中说到,《武林外史》中,古龙便全然推崇起世家的饮食气派来,快活王的饮食是:“缀翠轩里,已摆起桌酒菜,有松江的鲈鱼,洋澄湖的活蟹,定海的对虾,江南的巨龙……桌子上果然没有肉……”。
尧吉认为,这是暗示着古龙在大阔后,开始向他心仪已久的名士作派回归,因为桌上没有肉了。
杜慎卿的酒席只是江南鲥鱼、樱、笋,并没有肉。他本人也不甚吃菜,只拣了几片笋和几个樱桃下酒。竹林七贤,或纵歌饮酒,或服药解散,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闻一多说,痛饮酒,熟读离骚,方为真名士。名士以肉为俗。
萧金铉、季恬逸、诸葛天申回请杜慎卿,吴敬梓也开了篇酒肉账:季恬逸见他不吃大荤,点了一卖板鸭、一卖鱼、一卖猪肚、一卖杂脍,拿上酒来。吃了两杯酒,众人奉他吃菜,杜慎卿勉强吃了一块板鸭,登时就呕吐起来。
单单从菜上就看出杜慎卿雅到了极致,季恬逸俗到了极致,实乃天壤云泥之别。
但是,刚刚写过杜慎卿的极雅,下面就说杜慎卿纳妾,妾的弟弟王留歌挑着一担东西──两只鸭,两只鸡,一只鹅,一方肉,八色点心,一瓶酒──来看姐姐,杜慎卿……吩咐把方才送来的鸡鸭收拾出来吃酒。
有鸡有鸭有鹅有肉,杜少爷照吃不误,前面的极雅,吃了一块板鸭就呕吐起来,是做给季恬逸这些人来看的。所以后文中娄太爷说,慎卿不是什么厚道人物。
在仰慕过名士大佬们拒不食肉的极雅后,古龙返璞归真,重回自我。用尧吉的话,就是:当古龙从那莫名的虚荣挣脱出来后,他立刻让自己笔下的世家子像革命领袖一样爱上了吃肉。
陆小凤与将军比赛吃肉,两个人一次就吃了三五十斤肉。楚留香是九天之上的神龙,陆小凤则是市井的游侠。楚留香的饮食极尽精洁雅美,陆小凤的吃喝却简单粗糙。

属于楚留香的是:盘子有两只烤得黄黄的乳鸽,配着两片柠檬,几片多汁的牛肉,半只白鸡,一条蒸鱼,还有一大碗浓浓的番茄汤,两盅腊味饭,一满杯紫红色的葡萄酒,杯子外凝结着水珠,像是已冰过许久。
属于陆小凤的是:
用火烧夹着猪头肉,就着咸菜豆汁,一喝就是三碗。
所以楚留香是贵族化的,陆小凤却是大众的。
写到这里,忽然发现这个题目比较大,不是一小节所能容纳的,暂停,随后慢慢再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