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部分网友在我最近发表的《十年过渡期的退休中人和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中人有何不同?》这篇文章中评论到,十年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新人,不存在十年过渡期结束后还有中人的说法,对于这部分网友的评论我是持保留态度的。
我过去长期在机关工作过,退休后的接触的朋友,基本上都是过去机关工作的同事或是朋友,所以在我后期的文章中,学习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知识成了我的重点,我写过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是退休制度方面的文章至少也有上千条,所掌握的知识点可以说已经超过了很多在社保部门工作的同事。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这个概念的理解,在认知上的观点与部分网友是有分歧的,比如对于十年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属于中人还是新人,在认知方面就存在差异,但我的观点也得到了大多数同行的支持。
其实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中人、新人的划分,在官方的文件中就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在部分省级人社部门的解读或是问答中,也有老人、中人、新人的表述。
在官方文件关于中人概念的表述,是在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中。原文是这样的表述的,“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
这句话的表述中,对于中人的概念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从这个解释来看,这里特指的是十年过渡期的中人,是按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来划分的。十年过渡的中人养老金是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这段表述的最后一句,是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人员执行新办法。现在的问题是过渡期结束后的退休的人,是中人还是新人?
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的精神,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 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从这个文件的表述中,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除了要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依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额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通过以上表述,其实对于我们理解中人的概念更加清晰了。中人的概念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二是具有视同缴费年限,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人。
按照这两条标准来划分,在2024年10月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在退休时还存在比较长的视同缴费年限,而实际缴费年限只有10年左右,即使是在2035年退休的人,实际缴费年限也只有20年,而机关事业单工作人员的工龄基本上都是在35年以上。
只要是在2014年9月之前参加工作,哪怕只有一年视同缴费年限,都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虽然养老金是按照新办法计算,实际上还是退休中人。

那些认为十年过渡期结束后不再是中人而是新人的观点,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只是划分的标准不同而已。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依据养老金计算办法来划分的,因为十年过渡期的中人,养老金是按新老办法对比计算,2024年10月后退休的人,养老金是按照新办法计算。
但多数人还是按照参加工作时间来划分的,也就是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之后退休的人,都是处于新老制度的衔接过渡期,都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虽然十年过渡期结束后不再按照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但同样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还是属于中人。
新人主要是指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按照时间来划分,按照工作年限35年来计算,至少也是要在2049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退休新人。
对于以上的划分观点你是否认同呢?还是欢迎大家继续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