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话题与胶东历史区划有关,这次要介绍的区划名称为“朱丛社”(繁体字写作“朱叢社”),系明清时期福山县的辖区。

根据史料记载,明清时期的福山县实行“保社制”(“保”相当于其他县的“乡”),县下设保,保下有社,以社领村。在明万历十年(1582年)之前,全县共设4个保29个社;此后,保的数量不变,29个社则调整合并为23个社,一直延续至清末。(注:4保以方位命名,分别称作东南保、东北保、西南保、西北保。)
具体而言,朱丛社属于西南保管辖。在万历年间的区划调整过程中,该社与桃园社合并,仍沿用“朱丛”之名。

(▲民国版《福山县志稿》对朱丛村的标注,该村在清末民初属权家区管辖,资料来源国家图书馆)
所谓“朱丛”之名,应系因该社辖区内的朱丛村而来。根据民国版《福山县志稿》的标注,朱丛村的具体位置本在现张格庄镇文家村的东面。按照《福山村落文化》书中收录的说法,相传元末明初,此地为东汪格庄村赵姓的田产,一支赵姓子孙迁来就近管理,逐渐形成村落,以山脚灌木丛生的地形命名为“朱丛”。到了1958年时,由于门楼水库的修建,该村旧址成为库区,村民全部外迁分徙他处,“朱丛”村的地名就此从地图上消失。(注:朱丛指代丛林地形这种说法,仅供参考,并非定论,参考胶东地区类似地名推断,不排除是与“朱”“丛”两姓有关而取合称。)
从明清时期的普遍情况来看,“社”下辖的村庄数量通常较多。但清代《福山县志》仅提及“保社”名称,而没有详细记载每个社所辖的具体村庄,只能通过其他史料进行管窥。
根据《福山县志稿》记载,清末该县废保社制,将全县划为20个区,其中“朱丛村”属权家区(另外还设有桃源区),该区共辖22个村。另据1990年《福山区志》记载,1932年该县又实行区乡制,全县分为5个大区、44个乡镇,其中就有一个“朱丛乡”,该乡共辖八村,分别是东汪格庄、西汪格庄、朱丛、文家、权家、上官老沟、下官乐沟、权家山子(权家山)。
按照常规逻辑推断,明清时期“朱丛社”的管辖范围很有可能大于“朱丛乡”而小于“权家区”(所合并的“桃源社”暂且不论)。“朱丛乡”所辖八村,多半就是原”朱丛社”的核心区域。至于外围其他村落,限于资料,目前难以详细列举。对照现在的地图笼统来说,大体就是门楼、东厅、张格庄三镇街环绕门楼水库的周边区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