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针对孩子的家庭暴力案件。
这个被家暴的女孩叫阿仪(化名),13岁。正是一个需要父母千般呵护的年龄,她却迎来了非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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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母因感情失和,经常把阿仪当成了情绪发泄的出气筒。
有一天晚上,仅仅因怀疑阿仪“偷家里的钱买零食”,夫妻二人便对她大打出手。
阿仪痛哭的描述下,人们惊诧的知道了她的母亲用刀子刮她的手。
她的父亲更疯狂,感觉用书包拉杆抽打她的脚还不够解气,就把她吊起来殴打,为了防止她哭喊惊动四邻,还“贴心”的用毛巾堵嘴、然后狂扇她的脸。
虐待整整一个夜晚,没错一整个夜晚。
到底是什么变态的心理让她的父母这么的失去理智呢?
获得自由后的阿仪毫不犹豫的选择出走。好在亲属找到她她,看到女孩的一身伤痕并立刻报警。

经鉴定,她身上存在多处软组织挫伤。
中山市妇迅速向法院申请关于阿仪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同步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父母接受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
看到这里还是有点不明白,因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家暴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这夫妻俩已经把女孩打得浑身是伤了,除了训诫,给予罚款和拘留也不过分吧?
怎么只仅仅让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呢?
该夫妻俩通过伤害孩子身体来宣泄婚姻压力,本身来讲,就可能存在自卑、焦虑等深层心理问题。
而这心理会让夫妻俩人通过欺凌弱势对象孩子来获取病态的“掌控感”。
所以说,这夫妻俩不应该仅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而更应该对他和她进行心理问题进行矫治才对!

网友们如何看待这个事?
很多网友都表达了对女孩的心疼和同情。
有相同经历的网友这样说:
我也是这样过来的,这一辈子都在想办法治疗自己噩梦一般的童年。一些父母生活困顿,有无力改变就把情绪发泄在家里的孩子身上,因为他们是无法反抗的群体。
有网友说:
像这种家庭,我选择永远不会原谅,如果有条件就脱离开,一辈子都不走动。
也有网友深情想念起自己的父母:
小时候,我们兄弟姐妹很多,但父母不舍得打我们,我弟弟调皮,但父亲从没打过他,只有母亲会揍他!
我记得我小时候,父亲背着我到百货大楼买橡皮娃娃给我情景,特别是三年自然灾害时,父亲不舍得吃,让我们兄弟姐妹多吃点,脸和身体都浮肿了。这恩情什么时候都不会忘。
确实,父母生活再不顺,也会咬咬牙挺下去,而上文中做父母的这两个仅仅因为相互间感情处理不好就转嫁到女儿身上,这其实是另一种的“情绪无能”!

这也让人想起曾看到过的视频
内容讲述的是母女之间的爱恨情仇。
这位做母亲的,让小女儿上学,却让大女儿在家做家务,当女儿没完成规定的家务活时,她就追着打,甚至用鞋底把女儿的嘴抽打出血!
再加上其他矛盾,女儿长大出嫁40年,直到做母亲临终也不愿意去看望。
好在调解人不断努力下,母女才算化解恩怨。
而网友也“关心”这狠毒的夫妻俩,到老了会不会有同等待遇?
结语:
父母爱孩子,孩子孝顺父母这是天伦,希望这夫妻俩也真正的改正家暴行为,在调整好夫妻情感关系的同时,也把爱给女儿一些,毕竟人都有老去的时候……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