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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刑!5名律师因会见时给在押人员递送烤鸡榴莲等物被行政处罚
爱做饭的胡律师

导语:一场“烤鸡榴莲”引发的律师执业危机

2025年5月,厦门市司法局的一则通报引爆法律圈——5名律师因违规向在押人员传递烤鸡肉、榴莲、香烟等物品,被处以停止执业6-7个月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自现代快报

更令人震惊的是,其中一名律师甚至用手机给在押人员拍照,另一名律师为同监区其他犯人传递信件,彻底踩中违规红线!

通报回顾:从“爱心投喂”到“执业叫停”

1. 五名律师的“花式违规”

- 高某某:在广西横州市看守所会见时,传递烤鸡肉、榴莲、棉花糖,并帮同监区犯人带信。

- 言某某:在安溪县看守所多次传递香烟+打火机,并用手机拍摄在押人员。

- 韩某某、廖某某、张某某:分别因传递书籍、中性笔芯、照片等物品被罚。

2. 处罚结果:停业6个月起!

- 高某某、韩某某、廖某某、张某某:停止执业6个月。

- 言某某(情节更严重):停止执业7个月。

律师协会同步跟进:终止其会员权利,意味着半年以上无法接案、出庭。

法律分析:“送吃的”也犯法?当然!

1. 看守所为何严禁“外卖”?

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39条,律师会见时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包括:

✅ 食品(如烤鸡、榴莲)——可能藏毒或导致食物中毒。

✅ 香烟、打火机——可能成为监所内“硬通货”,甚至引发冲突。

✅ 信件、纸条——极可能用于串供、传递案件信息。

典型案例:曾有律师在衣服内衬发现家属写的“公安问啥都别认”,险些就酿成大祸!

2. 违规后果有多严重?

- 行政处罚:轻则警告,重则停止执业(本案6-7个月)。

- 刑事责任:若协助串供或传递违禁品(如刀具、毒品),可能涉嫌包庇罪、妨害司法罪!

别以为“送点吃的”是小事,一旦涉及案件信息,律师自己也可能坐牢!

律师会见“避坑指南”

1. 绝对禁止

- ❌ 传递任何食物、香烟、纸条。

- ❌ 用手机拍照、录音。

- ❌ 带家属或其他无关人员会见。

2. 合法操作

- ✅ 口头转达家属问候(不涉及案件)。

- ✅ 通过看守所正规渠道存钱、送衣物(需检查)。

3. 风险预警

- 家属可能“善意坑律师”,如衣服里藏字条,务必严格检查!

结语:律师的底线,法律的尊严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

- 律师不是“快递员”,执业红线绝不能碰!

- 看守所安全大于“人情便利”,任何漏洞都可能被利用。

- 法治社会,规则至上——无论是律师还是普通人,都需敬畏法律!

记住:一次“好心”违规,可能毁掉整个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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