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中临时管制通告
为确保6月1日“刘老根大舞台全国巡演-通辽站”演出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活动期间对我辖区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对象: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禁飞时间及空域:
1、时间:
2025年6月1日00时至2025年6月2日00时
2、区域:
通辽市科尔沁区奥体中心上空半径5公里区域,西辽河城区水域西段上空半径3公里区域。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因活动等特殊需要,除安保、救援等紧急空域作业外,确需飞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等规定,提前向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办理报备事宜,公安机关将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本通告禁飞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
2025年5月30日
来源:平安科尔沁
编辑:田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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