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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续考》《汉书·五行志》的五行灾异说
河间金栋

《经典续考》《汉书·五行志》的五行灾异说


(1)《汉书·五行志》的五行灾异说

何谓灾异?

灾异,是西汉董仲舒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术语。认为国家的君主,如果在政治上有所失误,要是在失误的萌芽状态,天(上帝)就出现灾害加以谴告,谴告后还不改变,于是天就出现“怪异”加以警告,警告后还不改正,就会出现祸秧。小的称“灾”,表示“天之谴也”。大的称“异”,代表天对君主的惩罚,如日蚀、星陨、大水、大旱、地震等。董仲舒《贤良对策》:“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孟京《易》学、齐诗及汉代的谶纬都讲“灾异”。《白虎通义·灾变篇》:“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其悔过修德,深思虑也。”灾异说对汉代的学术思想影响颇大。(张岱年《中国哲学大辞典》)

今本《汉书》中,《五行志》有五卷,在《汉书》十《志》(合计十八卷)中篇幅最多,同时也是《汉书》中篇幅最多的部分。班固投入大量精力开创并编撰《五行志》,这不是偶然的。关于《五行志》的编撰动机,班固自序说:“《河图》命庖,《洛书》赐禹。八卦成列,九畴逌(yóu)叙。世代实宝,光演文武,《春秋》之占,咎徵是举。告往知来,王事之表。述《五行志》第七。”(《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他又说:“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上》)这些话语明确表达了班固编撰《五行志》的意图,即:在世道弛敝之时,继承文王演《周易》、孔子述《春秋》的优良传统,效法天地之阴阳、《洪范》之咎徵,揭示天人之道,以告往而知来,用作治理国家的借鉴。

这一意图是如何实施的呢?

首先,班固择取《洪范》“九畴”中的“五行”(水、火、木、金、土)作为《五行志》的理论出发点。班固指出:“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书》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言进用五事以顺五行也。貌、言、视、听、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乱。”(《汉书》卷三十《艺文志》)《洪范》所云“五行”“五事”(貌、言、视、听、思心),皆为君王治国的大法,其间本无因果对应关系。而班固云:“进用五事以顺五行”,则将“五行”与“五事”关联起来。他认为五事失则五行之序乱,强化了自然之“五行”与人世之“五事”的联系,二者成为交感互通的共同体。班固的这些观点,是对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继承。董仲舒“治国以《春秋》灾异之变推阴阳所以错行”(《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认为“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春秋繁露》卷八《必仁且智第三十》),即灾异现象的发生与治理国家的偏失有因果关系,为班固编撰《五行志》奠定了理论基础。

其次,班固吸收《洪范五行传》“六沴”(lì)说,将《洪范》的“五事”“皇极”与“咎徵”结合起来,构建《五行志》的灾异理论框架。《汉书·五行志》上篇论述《洪范五行传》的“五行”(木、火、土、金、水),中篇、下篇论述“五事”“皇极”。“五事”象五行,“皇极”象天。天变化,为阴为阳,覆成五行。班固说:“‘五行’者,何谓也?谓金、木、水、火、土也。言‘行’者,欲言为天行气之义也。地之乘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其位卑,卑者亲视事,故自同于一行,尊于天也。”(《白虎通义》卷四《五行》)他采用《洪范五行传》的“六沴”说,将“五行”“五事”统于地,将“皇极”统于天。因此,“皇极”(君道)成为“五行”“五事”之本。班固指出:“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凡君道伤者,病天气。”(《汉书》卷二十七下《五行志下之上》)阐述了君王治国须持中行正的道理。若君道失,则会出现相应的“咎徵”。这样一来,治国偏失、人事祸咎与自然灾异之间就构成了相对稳定的因果对应关系。参见下表。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汉书·五行志》关于“五行”的概念有三个不同层次。

其一,是《汉书·五行志》上篇第四条引述《尚书·洪范》“九畴”中的“五行”(水、火、木、金、土),指五种不同的自然元素,彼此之间无因果对应关系。

其二,是《汉书·五行志》上篇引述的《洪范五行传》的“五行”(木、火、土、金、水),彼此之间有相生相胜的因果对应关系(见《春秋繁露》卷十一《五行之义》)

其三,是《汉书·五行志》中篇、下篇引述的《洪范五行传》“六沴”中的“五行”(木、金、火、水、土),彼此之间有与“五事”“皇极”“咎徵”相匹配的对应关系。

这三个层次,是《汉书·五行志》关注的重点。

再次,班固仿效《春秋》编年记事的体例,将夏商至秦汉的灾异事件分门归类,系于《五行志》灾异理论框架中,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排列。《五行志》载夏、商、西周、战国、秦之事数量很少,各只有数条;而以春秋、西汉之事居多,各达数百条。如此编排,使抽象的灾异理论与具体的历史事件配合出现,强化了自然灾异与治国偏失、人事祸咎之间的高度关联,《五行志》也就能够彰明天人之道,告往而知来,为君王治国提供较有说服力的历史借鉴。(梅军《汉书五行志校疏》)

实际上,“古人于君主专政无奈之何,故创为阴阳五行灾异之说以恐之,汉世此说盛行,故班创为此《志》以记其说”(杨树达《汉书管窥》)。

通览《汉书·五行志》五卷,其编撰体例,是由《经》(《尚书·洪范》)、《传》(《洪范五行传》)、说(西汉诸儒对《洪范五行传》的解说)及春秋、西汉等灾异事件之例证四部分组成,从而构建了《五行志》灾异说之理论框架。如

①清儒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十三《汉书七·五行志》说:

“《五行志》先引‘经曰’一段,是《尚书·洪范》文;次引‘传曰’一段,是伏生《洪范五行传》文;又次引‘说曰’一段,是欧阳、大小夏侯等说,乃当时列于学官、博士所习者。以下则历引《春秋》及汉事以证之,所采皆董仲舒、刘向、歆父子说也。而歆说与《传》说或不同,《志》亦或舍《传》说而从歆。又采《京氏易传》亦甚多,今所传《京氏易传》中皆无之,则知今传《京氏易传》已非足本。间亦采眭孟、谷永、李寻之说,眭、谷语皆见其《传》中,寻说则《传》无之也。”(转引自梅军《汉书五行志校疏》)

②梅军《汉书五行志校疏》说:

“《汉书·五行志》自叙论而下,包括经、传、说、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经曰’领起之《洪范》经文;第二层次为‘传曰’领起之《洪范五行传》;第三层次为传文说解,时以‘说曰’领起,时则无,系据刘向《洪范五行传论》增删而成,间以《京房易传》相附从;第四层次为先秦以来灾异事例,并附董仲舒、夏侯胜、眭孟、京房、刘向、刘歆、李寻等诸家说解,多存异说。”

兹举一例火行以说明之。如《五行志第七上》说: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向明而治。《书》云:‘知人则悊,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壄(yě)。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有旧章,敬重功勋,殊别嫡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行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

“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瘳,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侮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

“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

“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2)《洪范五行传》

①作者

关于《洪范五行传》之作者,有以下三说:

A.出自伏生说。

从上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所说内容分析,关于《洪范五行传》一书之作者而提名“伏生”,应属于《尚书大传》之一篇,出自汉伏生(胜)之手。如《汉志·六艺略·书》说:

“《传》四十一篇(残)。”

陈国庆《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说:

“王先谦《汉书补注》引王鸣盛曰:‘以《大传》系《经》下,尊伏生也。’

“顾实《汉志讲疏》:‘此伏生《尚书大传》也。’

“按:清《四库全书·书》类二附录《尚书大传》四卷,补遗一卷。《简目》云:‘旧本题汉伏胜撰 ,郑玄注。据玄序文,乃胜之遗说,而张生、欧阳生等录之也。其文或说《尚书》,或不说《尚书》。大抵如《易乾凿度》《春秋繁露》,与经义在离合之间。而古训旧典,往往而在,所谓六艺之支流也。’”

B.出自夏侯始昌说。

刘起釪《尚书学史》有一“西汉《今文尚书》传授系统表”,其中列有“夏侯始昌撰《洪范五行传》”。此说见于《汉书·五行志》,说: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

C.出自秦汉之际佚名说。

程苏东先生既不认同出自伏生,亦不认同出于其弟子夏侯始昌,在其著作《汉代洪范五行学·基于岁始的成书年代判断》说:

“因此,《五行传》的编纂时间可以确定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这118年之间。至于其具体作者,从《汉书·五行志》的记述以及师法弟子对传文的阐释来看,应当不是夏侯始昌;而欧阳、小夏侯两家早期经师无人传习此传,也使人难以相信其源出伏生。结合《汉书·艺文志》对‘《传》四十一篇’的著录方式,我们大体推定此《传》是成于秦汉之际的一篇佚名文献。作者以《洪范》为本,将战国以来流行的月令、五行文献与儒家重德慎刑的观念加以整合,建立起六沴、五行灾应体系。此《传》撰成之后一度湮没,至夏侯始昌获见其文,乃据以阐说灾异,并传授弟子,建立师法。至许商撰《五行传记》,师说由此书于竹帛。刘向于中秘校书时亦见此《传》,乃将其与各种训解《尚书》的佚名文献合为一书,著录为‘《传》四十一篇’。”

②形成

程苏东《汉代洪范五行学》说:

“就目前所知,《五行传》所涉灾异知识有两大来源:其一是《洪范》‘五行’‘五事’‘皇极’‘庶征’‘五福六极’诸畴,传文通过对相关经文的采择与改造,构成‘六沴’部分所言咎由、罚极与‘五行’部分所言灾异;其二是战国以来流行的时令类文献,传文撷取其中部分宜忌,构成‘六沴’部分妖、孽、祸、疴、眚、祥等各种灾异,以及‘五行’部分所列咎由。此外,传文‘共御’之书部分提到乔忿、讫众等一系列术语,应有所据,只是目前尚不清楚……

“当然,作为一篇经传,如果不能将首畴‘五行’纳入,传文在结构上似乎始终缺乏完整。因此,《五行传》根据《洪范》‘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曰稼穑’之说,建立起‘木不曲直’‘火不炎上’‘土无稼穑’‘金不从革’‘水不润下’等五种灾异,在‘六沴’体系之外建立起又一组相对独立的灾应体系。从行文次序来看,传文并未遵循《洪范》‘五行’之次,而是代之以战国以来流行的五行相生说,显示出《五行传》所言‘五行’已是战国以来充分抽象化的数术概念。

“另一方面,传文还提出‘五行’之间的互沴关系,并将其作为‘五事’之失所致灾异的发生机制,从而将‘五事’明确与‘五行’勾连起来……

“可以说,《五行传》最大限度地发掘了《洪范》的灾异学资源,在‘五事’与‘庶征’两畴的基础上,将‘五行’‘五纪’‘皇极’‘三德’‘稽疑’‘五福六极’各畴中的相关概念和观念加以整合,由此建立的灾异体系构成《五行传》的基础框架,赋予其不可磨灭的经学特色。”

金栋按:其实,汉代盛行的五行灾异说(所谓天意),其目的是为了警告、惩戒、谴罚帝王、君主等统治者政治上的失道行为,从而杂取《春秋》、西汉等关于异常天象的历史事件,以附会其说而已。以科学发达、科学昌明之今日而言天之灾异、之灾害、之异常天象等天灾,与人世统治者——帝王、君主政治上的失道行为无关!所谓“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是也!

附:参考书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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