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山傍水的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茅村乡大庄村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清澈的不老河缓缓在村北流尚,灌溉着千亩良田。
村东住着岳岩一家。这是一家殷实和睦的大家庭。岳岩是位耿直勤奋的庄稼汉,妻子王英心灵手巧。小夫妻有个三岁半的儿子叫岳义康,乳名叫“猪儿”,小家伙乖巧喜人,深得老太爷岳从举、爷爷岳德才、奶奶刘安美的疼爱。
1996年3月2日,正是农历鼠年正月十三,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仍是春节大年的热火劲上,爆竹声声,阖家欢乐。就是在这一时辰下午2时30分左右,岳岩的儿子岳义康在自家附近玩耍时失踪了。

刹时,岳家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四处寻找没有找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初步调查也未发现线索。
3月14日下午2时许,村民温某路过村南涵洞,无意中发现洞口有个黑乎乎的东西,仔细一瞧是一具小孩尸体。经岳家辨认是丢失的小孩岳义康的尸体,岳家急急忙忙报案。
破案如救火,市、县公安局技侦人员及时赶到现场。
尸检发现:岳义康头部有钝器击伤,颈部有多处掐痕,是被人扼颈致窒息死亡。
经调查,有吴保兰、王侠等三位妇女证实,案发下午2时20分许,见到岳义康在玩耍,5分钟后不见。3时30分许,家人开始寻找。
根据村民反映,综合尸检及调查走访情况,干警们分析认为:
第一、抛尸处为第二现场,小义康失踪时间短,杀人的第一现场应距其失踪处不远,划定在100米范围内;
第二、发案时间在下午2时至4时;案件性质为报复性质的激情杀人;为熟人作案。
第三、根据作案手段上打击力度不够和掐痕较轻的特点,不排除女性或老弱者作案的可能性。
第四、凶器推断为不十分坚硬的钝器物体,很可能是砖、石等不太合手之物。
经过一番研究,确定工作范围立足本村。排查重点:与岳家有经济纠纷及其与家长有矛盾的人;在3月2日午后或夜间单独活动的人;有单独活动场所的人;具备物证条件,如砖、石等物的人。
干警们经过紧张地工作发现,与岳家有隙者、矛盾者40余人,重点人头16个,但是由于缺乏证据,调查审查工作无法深入。

调查中还发现,3月4日,岳家收到匿名信一封,信中写到:“问红健娘没有错,德7(七)我们两人也见向北去,少人的钱太多。”
对于此信内容的真伪,分析认识不一致,因此未引起重视。
侦破工作陷入僵局,“3.14”案件形成疑难,搁浅。
轰轰烈烈地严打斗争开始后,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大案。市、县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市局胡广松局长、李兆斌副局长亲自听取案件情况汇报,王铁兵副局长和铜山县公安局长庄爱民亲临现场组织侦破,并挂牌承包主侦。
市刑警支队抽出精干力量与铜山县局配合,成立“3·14”专案组,由铜山刑警大队教导员张大林任专案组组长、市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马保国和茅村派出所所长陈健任副组长。专案组誓师大会上,刑警队长表示:此案不破,就地辞职,另谋职业。刑警们表示:不破案,不回徐州。立下了军令状。

6月13日,市局王铁兵副局长带领刑警支队政委戴康和县局庄爱民局长等领导亲临一线,邀集市局一些专家和有侦察经验的老同志,主持对此案会诊。通过对案情、现场进行全面认真分析研究、总结,认为前期侦破工作走入死胡同的原因是侦察方向出现了偏差,破案渠道选得不够准。因此,在前期案件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三点:
第一点,案件性质为临时动意,诱发报复杀人。但在侦查方向上要扩大思路,不要总纠缠在明显的因果关系上和经济纠纷上,要注意家族矛盾迁怒于孩子的亲情杀人的可能性。
第二点,对匿名信要引起重视,将物证调查纳入工作重点,在匿名信的目的是为了转移侦察视线这一点上统一了认识,坚信书写匿名信的人是与案件有关系的人,或者就是犯罪分子,以此作为案件突破口。
第三点,组织文检专业人员会诊、组织法医、痕检人员复勘现场,发现提取死者衣物上的附着物进行检验,以获取证据,缩小范围。
统一认识,优化破案渠道,调整侦察方向,专案组侦查员吃住在案发地,广泛发动群众,寻找目击者,扩大线索来源;围绕矛盾点,对矛盾人进行重点调查,逐一分析、筛选、排除,尤其将调查重点转移到家族矛盾上;围绕匿名信,注重笔迹样本的收集,同时复勘现场,寻找新的物证。
会上,王铁兵副局长以过人的胆魄,大胆剖析每条信息,客观辩证地作出推断:
一、凶手与死者关系很熟,有诱骗杀人的条件;
二、匿名信投放者是知情人或凶手;
三、杀人现场距失踪现场约50米内;
四、据尸检:在孩子颈部有六七处扼痕,凶手手力不足,很可能是老人、女人所为。且属报复杀人。
侦查工作重新调整后,很快出现了三个动机:筛选出3名重点嫌疑人岳某、岳某母亲张某及岳义康的婶子王侠。
对写匿名信的人刻画脸谱:左手伪装;小学文化,年龄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
据此:在全村范围内收取笔迹400余份,经刑警支队文检技术员李大友检验比对,形成包括王侠在内的4个嫌疑人。

经复勘现场,侦查员在死者衣物上提取了7根毛发,经检验认定其中4根为狗毛。并从王侠家狗的身上巧妙提取了3根毛,经比对,发现死者衣物提取的狗毛与王侠家的狗毛在毛发色泽、长短、粗细、颜色分布、纵面结构等5个相同特征。
因此,王侠家为第一现场的可能性被提了出来。
侦察目标逐渐暴露,侦破工作进入关键时刻。
重点人头形成后,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突审岳某及其母;另一路暗查王侠。经过四天四夜的审查,岳某及其母亲排除。
王侠疑点上升。
王侠,女,28岁,小学文化。据调查,王侠与婆婆不和,一直嫉恨其偏受侄儿岳义康,在家受气,有报复作案的动机;王侠居住独门独院,与受害人比邻,符合划定的作案场所条件和空间范围;王侠是受害人失踪前最后一个见证人,有作案时间;王侠在案发后,编造谎言,误导侦察方向,并于案发当夜在自家阳台上站了一夜,表现反常。
据此推断,王侠有重大作案嫌疑。
鉴于本案无直接证据,作为间接证据的匿名信系伪装书写,认定王侠作案有一定难度,突审王侠的时机尚未成熟。
市、县局领导亲临一线指导,指出:要坚定信心,坚持既定破案渠道,从匿名信上打开缺口。
于是,专案组第五次补充王侠笔迹,组织文检专家会诊,认定王侠即是写信人。

为慎重起见,又将王侠笔迹送省厅检验。7月3日,省厅由4名专家会诊后,作出了认定同一的结论。
同时,对提取的动物毛发送中国刑警学院进行复检,得出检材与样本特征相符的结论。
正面接触王侠的时机成熟。专案组果断作出决定,突审王侠。为此,制定了周密的审讯方案,组成了精干的审讯班子。
经过32个小时较量,王侠于7月5日凌晨交代了将受害人哄骗到自己家中杀害,抛尸于村南涵洞,并写信转移侦察视线的犯罪事实。
至此,全案告破。
当地的干部和群众反映,王侠为人老诚,安分守己,群众关系好。听说她被逮住后,村民、亲属开始难以相信。可是,事实证明王侠杀死了亲侄子。

在铜山县看守所,记者采访了王侠。她泪流满面地说:“俺结婚,老婆婆根本没有看中我。我跟老婆婆吵架的时候,哥对俺对象说,你看王侠老跟咱娘吵架,唠叨着让我丈夫打我。而他媳妇跟俺婆婆吵架时,他就很向他媳妇,帮他媳妇吵。俺对象是个没有主心骨的人,他用皮带抽我的脸,要用剪刀穿死我。结婚8年,在这个家庭里没有我一点地位,不当一个人看待,我受这样的欺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想到报复,一糊涂之下,就走上了这样的后果,我现在好后悔。”
王侠杀人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是,王侠因家庭矛盾引发的作案动机,却给人们带来深沉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