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二战,有一个话题怎么也绕不过去,这就是美国“援助”,起源于美国的“租借法案”。
美援,这是一个神奇的词语,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援助”一般是无偿的,因此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网上总有人一方面说二战美援是无偿的,以此彰显美国的伟大,但在另一方面,却又指责苏联“赖掉”了“美国租借法案援助”的“犹如现在3000亿美元”的费用,对“美援的叙事”犹如人格分裂一样。
问题在于:二战美国“援助”苏联大概110亿美元的物资,那么苏联究竟要不要还钱?如果还钱,苏联该还多少?接下来,就谈一谈这个话题。

美国租借法案真相
1941年,英国岌岌可危、欧洲岌岌可危,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不可能坐视德国打败英国、然后一统西欧,这样德国整合西欧的力量之后,不仅会让美国称霸之梦破裂,也会危及美国安全,总之美国无法独善其身。
于是,在罗斯福的推动下,当年3月美国出台了“租借法案”,希望以此拖住德国、吊住英国的命。接下来,租借法案又适用于法国、中国、苏联(1941年11月7日适用于苏联)等。
问题在于:基于租借法案的“美援”,到底是不是免费赠送的呢?对此,租借法案中有两条说的非常清楚:

第3条:“总统有权决定以出售、转让、交换、租赁或赠与方式提供防务物资,接受方可选择以实物、财产、服务或总统认为满意的其他条件偿还。”
第5条:“战后需归还未消耗的民用物资,或通过双边协议确定补偿方式。”
可见,租借法案并不免费,其实是很灵活的,也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偿还,比如租借给美军的海外基地,还有其他利于美国的条约等,总之基本是要么还钱、要么卖国、要么卖命(与苏联的协议在这一点上体现的非常明确)。比如,蒋介石政府与美国签订很多卖国条约,其中一些就与补偿“美援”相关,这些虽然不算直接的真金白银,但实质上间接偿还了更多的钱。

苏联应该还多少钱?
按照上文来看,美国对苏援助也非免费,既然如此苏联该不该还钱,如果该还钱,又该还多少呢?其实,很多人痛斥苏联“赖账”时,是以租借法案通常条款来看的,而实际上美苏之间签有特殊条约,说到底就是苏联“议价”能力更强。
1942年6月,美国与苏联签订《美苏互助协定》,美国指出苏联无需以美元支付,但需要“通过继续抵抗轴心国提供等价回报”,租借法案补充条款规定“战场上消耗的武器弹药无需偿还”。斯大林在合同上添加了一条,即“苏联的牺牲本身就是偿还”,美国对此没有反对。

1943年10月,二战胜利曙光已经可见,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外长会议上,美国国务卿赫尔默认苏联将部分物资用于战后重建,以换取苏联承诺加入对日作战。也就是说,在战场上没有消耗的物资,或其他物资,美国默认不收费,因为当时美国非常需要苏联。
1944年,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备忘录上写道:“摧毁德军的每发美制炮弹,其价值由苏联士兵的鲜血抵消。”
1945年,罗斯福私人顾问霍普金斯笔记记载:斯大林威胁“若追讨债务,将公开美英拖延开辟第二战场文件”。也就是说,按照协议来看,苏联的确要偿还一些债务,但英美在开辟第二战场问题上,的确有意拖延,故意让苏联顶在前面,让苏联与德国血拼,对此苏联自然有理由不偿还债务。

比如,早在1941年苏联就要求开辟第二战场,但丘吉尔在回信中却说:“如果大规模登陆,会遇到一次血腥的还击,而小规模的袭击只能导致惨败。这时我们两国都会是弊多于利的。”总之,英美一直拖延在法国北部开辟第二战场,故意让德国与苏联血拼,因为开辟第二战场会牵制小半德军,这将减轻苏联压力,最终拖到1944年6月6日才有诺曼底登陆。
1947年,美国国务院评估:按照当时协议核算,苏联实际需要偿还债务不超过3亿美元,但美国为了施压,故意抬高到26亿美元。
接下来,进入了冷战博弈时期,但最终苏联支付了本息7.4亿美元,最后一笔是2006年8月21日支付的1.2亿美元。

总之,在二战美援问题上,苏联该不该还钱、该还多少钱,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美苏两国都有耍赖行为。就当时对苏租借协议来说,苏联该还的钱并不多,也就数亿美元,远没有现在网上一些文章说的“相当于现在的3000亿美元”那么多;但反过来说,美国在开辟第二战场等问题上,也存在明显的失约行为,苏联也的确有理由不还钱。
最后,大致搞清楚苏联情况,就明白中国该不该还“美援”的钱了。更何况,在二战期间,1942年后的驼峰航线中,分配给中国的物资只有10%,其余90%分配给了驻华美军;真正较大规模的美援,其实是在战后运抵中国的,相当于帮助战后美国“清除库存军火”,当然也是美国用来武装蒋介石政府,但蒋介石也签订了很多利于美国的卖国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