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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艾滋病隐私不是挡箭牌”,言辞犀利句句说到网友心坎上
先锋谷影视娱评

文|纯元

编辑|先锋谷影视娱评


“艾滋病人的隐私比别人的命重要?”

婚检的目的,就是为了上个“健康双保险”,让两个人安心。

然而事实却十分残酷。

如果婚检时查出一方有艾滋病,按照个人隐私权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

检查结果不得透露给未来的另一半。

那么另一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铁定会被“感染”。

如此令人血压飙升的艾滋病保密制度,已经到了国内不得不重视的程度。

对此,人民网评“艾滋病隐私不是挡箭牌”,言辞犀利句句说到网友心坎上。

艾滋病的隐私问题

一次婚检,让人看到人性最黑暗的一面。

湖北一名妇产科医师爆料,自己在婚检过程中发现:

“准新娘”的血液中携带有艾滋病毒!

于是立刻上报给疾控中心,当他犹豫该不该告诉他的“准丈夫”时。

这位“准新娘”“嘘”了一声,并警告医生不能告诉她对象。

果不其然,结婚没多久,男方就得了艾滋病。

于是他勃然大怒,对婚检结果的隐瞒感到强烈不满。

在他看来,这相当于“间接害人”!

气不过的他直接上诉,最终首诊医生因因 "未履行告知义务" 遭投诉,被处以停职待业。

网上好多人骂医生 "缺德",连医生本人也自觉心中有愧。

吃一堑长一智,很多医生都以为得到了一条无比准确的信息。

认为只要发现艾滋病,告知另一半,才是正解!

殊不知这么做的后果也不尽然。

一年前,就有过类似的情况发生。

有一位婚检女性检测出艾滋病,医生上报疾控中心后。

于心不忍男方无辜遭罪,便将婚检结果主动告知了男方,结果这场婚事“告吹”了。

女方怀恨在心,持续投诉。

最后医生因 "侵犯隐私" 被停职三个月,之后被迫辞职。

可以看得出,婚检结果无论说不说,医生“背锅侠”的人设,算是彻底坐实了。

两位医生都承受了无妄之灾。

那么究竟在以后得婚检结束后,是好心告知还是冷漠的按规定办事呢?

该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有网友直呼:“这是把医生当日本人整呢?”

这种荒诞的现实撕裂着一个根本命题:

当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配偶的生命健康权不可共存,且激烈碰撞时。

医生陷入两难境地,怎么做才能守住心中的正义之师?

如果婚检对方都不能拥有知情权的话,那么婚检制度的初衷,究竟是什么。

网友的呼声空前的一致:

“真得合理规范一下了,支持婚检结果必须告诉对方!”

“从医德来说,必须说,医者的本质是救人,所谓隐私权不能大于生命权。”

有关规定

说起艾滋病人的隐私,大家可以先了解部分有关法律。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划定隐私保护红线:未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 20 余项敏感信息。

法律同时设定双重追责机制:医疗机构泄露信息将面临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核心法律的条款外,艾滋病人的民事权益也具有相当保障。

《民法典》将艾滋病感染信息纳入隐私权保护范畴,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

若隐私被侵犯,感染者可依据第一百七十九条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为了保护艾滋病人的信息保护,刑事追责也有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设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出售、提供感染者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条条框框的法律红线释放着“不可侵犯艾滋病人信息”的强烈信号。

有人问,为什么要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呢?

这与艾滋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和歹意有关。

过去提及艾滋病,人们往往谈之色变,患者如置身寒冬,被异样目光笼罩。

隐私成为他们仅有的“避风港”,小心翼翼地守护着。

生怕病情曝光后遭受更残酷的歧视与孤立。

那时,他们艰难地在社会边缘挣扎,每一步都满是艰辛与无奈。

然而现在有部分艾滋病人把“艾滋病隐私当做挡箭牌”。

他们生怕“仅自己吃苦”,在明知道会传染给对方的情况下,仍要坚持结婚。

这就导致了医生“里外不是人”。

明白告知,说是侵犯病人的隐私权。

不说的话,不仅会影响伴侣的身心健康,还会损失身为医生的职业道德。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网友都直抒胸臆:

“隐私权不可大于生命权,支持部分法律做以调整,明确目的,应该与时俱进,做到 一个时代讲一个时代的故事!”

“健康码都能设计,为什么这个不能设计啊?”

“那能隐瞒的话,为啥要婚检,婚检不就是为了规避风险吗?”

在网友的强烈呼吁下,不少官媒也发表了看法。

人民论坛锐评

对于这一难题,人民论坛锐评:

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生命健康权产生冲突,究竟如何排序才不失公允。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患者应当及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告知性关系者。

这意味着,婚检机构、医院或婚检医生并没有代为告知的责任。

如果病患不主动告知,则会形成“灰色地带”。

虽然《民法典》规定了人格权、隐私权等,但并非没有边界。

这些权利的边界点在于,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显然,艾滋病人的隐私权,实际上对未来的配偶造成了一定的身体伤害。

此时若仍机械地强调隐私,等同于对伴侣健康权乃至生命权的漠视。

另外,正如人民网评所言,隐私保护不是“挡箭牌”!

婚检也不是冷冰冰的报告,而是帮助小家庭全面了解自身和伴侣健康状况、预防风险的“责任契约”。

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包容、推动防治工作的“催化剂”。

言辞犀利句句说到网友心坎上!

这一回,人民网终于把个人隐私和国家利益说了个清楚,相信在大家的监督提醒下,每一位感染者都能在尊严与安全中重获新生。

结语:

生命第一,安全第一!

人民网的锐评说清了问题所在,弘扬了社会正气。

社会观念逐渐进步,每代人都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作为。

希望可以赋予医生告知伴侣婚检结果的指责,既彰显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又体现对公共安全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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