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土木行业状态越来越不景气,各种单位都出台了“人才池”、“人才沉淀池”、“待岗中心”等等,很多被“待岗”的人员迫不得已跟公司解除了合同,结果好一些就是公司能够按照“n+1”的补偿,结果不好的就直接卷铺盖走人,充满了“人走茶凉”的那种悲怆。

前段时间公司有位朋友被公司待岗,然后也准备跟公司谈补偿后离职,但是这件远远没有他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在跟自己单位谈补偿的时候拉扯了好一阵子,公司始终有各种理由来推脱责任和减少补偿额度。跟他聊了聊大体情况,是这样的:
朋友说:待岗发的工资太少,无法支持现在的费用需要(说白了,就是给我发这点工资,还让我要按照要求每天打卡,你这是要让我喝西北风去吗?如果打卡不及时或者缺勤较多,你到时候再给我来个开除,到时候我岂不是连一分钱的补偿都拿不到,真要喝西北风了)
公司说:现在没有岗位安排,待岗虽然拿的钱少,但你有大把的时间来学习看书提升自己,可以靠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等等,等到公司有新项目了,肯定马上给你安排新岗位,这待岗是暂时的,这是公司统筹安排的,希望你能理解公司。
朋友说:现在房贷、车贷,生活花销都不少,一个月只发那么多钱的话真的是没有办法。(说白了,不要当我傻,当下离职我的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值为9000多,要是待岗上5个月在要走的话,我的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值不到3000了,可笑不。公司的套路深,不要当我是傻子啊。我也希望公司有新开项目能提供新岗位,但谁又不是不知道市场营销部那些大聪明跑了好几年连一个有生命力的项目都没能按下,公司给我的希望在哪里?我只看到了套路。)
公司说:你是决定好了要走吗?若如果你要离职的话,可能会有违约情况,对你不利。你要仔细考虑好。
朋友说:不是我要离职,是公司让待岗,我无法接受这个安排,怎么成了我违约了,我打听过了,很多单位待岗离职的,都要对员工进行补偿的。(说白了,公司要套路我,没那么容易,还对我不利,要拿这个来忽悠我,简直把人当大傻子)。
朋友说:呃,那这样吧,你这边要离职的话,那就按照正常离职走,公司这边也没有啥补偿,因为是你要离职的,不是公司要辞退你。
员工说:啊,怎么可能?我一直在强调,我很愿意在公司干下去,现在是因为待岗使我生活不下去了,我才被迫要选择离职。我不是自愿离职的。我也要相应的补偿才行。
这个时候基本上要跟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撕开脸皮了,但还是稳住了情绪。
于是他开始搜罗自己在公司加班的相关资料,想着要准备再跟公司进行一场较量和争辩了。
通过一阵地的时间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又联系我的朋友了。
公司说:那这样,给你n的工资补偿,怎么样?
朋友没有及时回复他,又在网上查了查相关的事例,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的事情,如果谈不妥,可以走法律程序,但毕竟又在公司待了几年了,考虑了良久,决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不要起诉。

于是
朋友跟公司说:我看好多单位都是n+1的补偿,咱们这边能不能也按照n+1的给补偿,我没有其他要求。
公司说:这不行,咱们这边都是按照n走的,所以你这边也没法特殊照顾。
朋友为这事郁闷了好一阵子,又过了几天,他决定给公司量一下底牌,他主动联系公司。
朋友说:我这边想按照N+1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个问题。
当时公司也没有给彭友即时回复,朋友心想,这是要死磕到底了吗?心里还是忧心忡忡的。
没想到,第二天公司给他来电话了,直接说:可以给你n+1的补偿,你到公司来签协议吧。
于是,持续了好一阵子的待岗离职补偿问题就这样解决了。
从那一刻起,我认识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竟然有这么大的魔力,不管怎么说,朋友所在的单位也是央企单位。这样的话,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的重要。
从那一刻起,我决定要参加法考。

后面我也了解了一下,朋友公司,现在应该是说朋友的原来的公司,并不是多么害怕被起诉,首先,一方面被起诉的话公司需要花人力财力去应诉,二方面对于劳动合同问题,大多数情况判决结果都是倾向于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很少能胜诉,毕竟劳动法是以保护弱势群体的;第二就是公司被投诉的多了,对公司的形象损坏较多,尤其是央企单位,更加注重企业形象。
上面的事情算是一个导火索吧,让我对法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最近我也在思考另一个问题,我跟朋友一样,是在土木工程行业里,在这个行业一直下滑的情况下,不知道还能干到什么时候?说不定明天的明天,我也被待岗了,被裁员了。这样的危机感一直围绕着我,有时候甚至让人无法安睡。

那么学习法律,会不会是我在职业生涯走投无路时的一条新路子?
所以,心里更加坚定了要学习法律,参加法考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