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台海局势风起云涌,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份震撼世界的声明:中国的领海宽度定为12海里,任何未经许可的外国军舰或飞机胆敢闯入,必将受到坚决反击。这一决定不仅是对西方列强长期以来强加的海洋规则的挑战,更是中国海洋主权意识觉醒的标志。

从那一天起,12海里成为中国不可逾越的底线,哪怕面对的是美国这样的军事强国,中国也绝不手软。这段历史背后,是新中国从屈辱中崛起的坚定决心,是对国家安全的深思熟虑,也是对国际海洋秩序的深远影响。
从屈辱到觉醒
要理解12海里领海的意义,得先从更早的历史说起。18世纪,西方列强凭借强大的海军实力,制定了所谓的“炮弹射程规则”,将领海宽度定为3海里,约合5.6公里。

这个标准来源于当时岸炮的有效射程,目的是让拥有先进舰队的国家能够在靠近他国海岸时自由航行,而对弱国来说,这无疑是灾难性的。3海里的距离太短,弱国根本无法有效防御外来入侵,而列强却能借此轻松进入他国近海,开展贸易、军事行动甚至资源掠夺。
中国在近代史上深受其害。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西方列强和日本利用中国国力衰弱,频繁侵犯其海洋主权。英国、美国等国的军舰不仅在中国沿海自由航行,还深入内河,比如长江,保护他们的商业利益,干预中国事务。英国军舰长期驻扎上海,巡航长江,甚至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压制地方反抗。

外国渔船也在中国近海肆意捕捞,严重损害沿海渔民的生计,导致鱼类资源枯竭,民生凋敝。到民国时期,海洋主权问题依然没有改观。1931年,国民党政府宣布沿用3海里领海制,但由于缺乏海军力量,根本无法执行,形同虚设。
外国军舰继续在中国海域横行,甚至深入内河,凸显了中国“有海无防”的屈辱处境。第二次世界大战和随后的国共内战进一步削弱了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能力,沿海边防几乎形同虚设,外国军舰的活动几乎不受任何限制。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情况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结束外国侵略、恢复国家主权成为当务之急。毛主席明确提出,外国军事势力必须撤离中国的领海、领空和领土。1949年4月20日,英国军舰“紫石英号”未经许可进入长江,闯入解放军渡江战役的作战区域。
解放军果断开火,炮弹击中舰体,舰长当场身亡,军舰受损搁浅。经过数月对峙,7月30日,“紫石英号”在夜色掩护下逃离。这一事件震慑了外国势力,向世界宣告中国不再容忍领海侵犯,也展现了新中国捍卫主权的决心。

1950年代,中国逐步加强海军建设,控制了东海和南海的大部分岛屿,为重新定义领海宽度奠定了基础。1954-1955年的第一次台海危机中,解放军炮击金门和马祖,美国支持台湾当局,进一步凸显了海洋主权的战略重要性。
1958年第二次台海危机爆发,解放军再次炮击金门。这次危机不仅是一场军事对峙,更成为中国重新划定领海宽度的契机。毛主席意识到,3海里领海已无法满足国家安全需要,必须采取更大胆的措施。

他咨询海洋专家,了解国际领海制度,发现当时已有21个国家主张超过3海里的领海宽度,12海里并非没有先例。同时,解放军岸炮射程已能覆盖12海里,而渤海最宽处不足24海里,12海里领海可以让渤海成为中国内海,大大增强国家安全。
12海里的诞生与捍卫
1958年第二次台海危机的背景下,毛主席决定将中国领海宽度定为12海里。这一决策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首先,解放军岸炮射程已达12海里,能够有效覆盖这一范围;

其次,渤海最宽处的老铁山水道不足24海里,12海里领海能使渤海成为中国内海,享有完全主权;此外,国际上已有21个国家主张超过3海里的领海宽度,12海里符合新兴趋势。在中央军委会议上,毛主席拍板定下这一政策,强调即使引发国际争端,中国也要坚定维护主权。
1958年9月4日,中国政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正式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适用于中国大陆、沿海岛屿及台湾等岛屿。声明明确规定,未经许可的外国军舰和飞机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上空,外国船只必须遵守中国法律。

这一声明立即引发国际震动。美国迅速表示反对,坚持国际法只承认3海里,并宣称其海军不承认中国决定。为了测试中国的立场,9月7日,美台联合舰队进入金门附近海域,完成了一次补给任务,未受阻拦。但第二天,情况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9月8日清晨,福建沿海薄雾弥漫,海面波涛起伏。美国“海伦娜”号巡洋舰率领六艘驱逐舰及数艘台湾补给舰,缓缓靠近金门。解放军海岸炮兵早已严阵以待,雷达屏幕上清晰显示舰队动向。指挥官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要求舰队立即撤离。然而,美台舰队置若罔闻,继续前行。

突然,岸炮阵地发出震耳欲聾的轰鸣,炮弹在舰队附近海面炸开,水柱冲天,激起数十米高的浪花。美舰指挥官下令舰队暂停,评估局势。
台湾补给舰继续前进,解放军加紧炮击,台湾“美乐”号被击中,甲板起火,浓烟滚滚;“美珍”号多次中弹,舰体倾斜,士兵慌乱抢修。美国舰队未敢还击,迅速撤至12海里外,停在安全位置。这一事件以中国的果断行动收场,彰显了捍卫领海的决心,也震慑了试图挑战的势力。

国际反应:从反对到认可
中国12海里领海声明发布后,立即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美国政府发言人第一时间表态,坚持3海里领海标准,不承认中国的12海里要求,并称美国海军不会遵守这一决定。英国和日本等国也表示反对,认为中国声明违反国际惯例。然而,中国政府立场坚定,强调领海宽度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务,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9月8日的事件发生后,美国海军调整了策略,不再公开挑战中国12海里领海,但通过外交渠道持续施压。
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12海里领海的态度逐渐发生变化。1960年,冰岛宣布12海里领海,引发与英国的“鳕鱼战争”。英国渔船在冰岛12海里内捕鱼,冰岛海岸警卫队采取行动驱离,双方发生冲突。这一事件表明,12海里领海在国际上开始获得更多认可。

1970年代,联合国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旨在制定新的海洋法公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积极参与会议,主张12海里领海宽度。
从1973年至1982年,会议历经九年,最终于1982年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这一公约的签署,标志着12海里领海成为国际法认可的标准,也为中国1958年的声明正名,证明了其前瞻性和合法性。

从主权捍卫到海洋强国
中国12海里领海的确定,对国家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渤海成为内海,大大增强了国家安全和资源管理能力。琼州海峡及南海岛礁的主权得到巩固,为海洋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其次,12海里领海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保障了沿海经济的发展,同时为能源勘探提供了法律依据。毛主席的这一决策,不仅维护了当时的主权,也为中国崛起为海洋强国提供了战略支撑。
在国际舞台上,中国的行动激励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推动了海洋法向更公平的方向发展。12海里领海的确定,使中国从海洋权益落后的国家,逐步迈向海洋强国的行列。毛主席的远见和果断决策,为中国海洋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影响延续至今。

1958年,中国宣布12海里领海宽度,挑战了西方列强强加的3海里规则,以实际行动捍卫了国家主权。通过9月8日的事件,中国用炮火证明了维护领海的决心。这一决定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后来的国际海洋法发展奠定了基础。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确认了12海里领海的国际法地位,验证了中国决策的前瞻性。毛主席的远见和果断决策,为中国海洋强国之路打下了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