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孙中秋、孙保昌与被执行人李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林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吉给付原告孙中秋、孙保昌不当得利本金5400元,案件执行费50元。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李吉实施悬赏执行。
现公布李吉个人信息,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其行踪及财产线索,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由申请人奖励实际到位金额的10%。
举报时间:8:00-12:00、15:00-18:00
联系法官:常法官 15138878890
林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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