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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浮动费率基金的前世今生
兴证全球基金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正式落地,5月16日,首批26家基金管理人响应公募基金改革政策号召,集中上报了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投资者可能不太了解,浮动费率是什么?新一批浮动费率基金“新”在哪里,适合广大普通投资者参与吗?我们可以从这类基金的发展历史开始讲起。


海外经验:

欧洲模式与美国模式


浮动费率,简单来说就是不按照固定费率收取管理费,而是按照可变的费率收取管理费,一般来说由固定管理费和可变的激励管理费两部分组成。针对公募基金采取浮动管理费的征收方式,海外市场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实践。

美国的浮动费率基金主要采取“对称支点”收费模式,即按业绩与基准的差异增加或降低费率。

美国《投资公司法》修正案规定:激励费必须以某一指数(业绩基准)为中枢,当基金业绩超过指数收益时,基金管理人可提取业绩报酬;当基金业绩低于指数收益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下调固定管理费;必须对提取的业绩报酬规定上限和下限。

除此之外,美国不少基金对管理费都有递减的安排,即当基金的某项指标达到预定值后,管理费自动降低到约定的比例,比如基金规模、业绩报酬等指标。

相对来说,欧洲市场的浮动费率模式更为多元,浮动部分为灵活的业绩报酬,业绩报酬的计算方式是考察期内基金业绩相对于某一基准的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计提,计算方法与私募基金的超额业绩报酬类似。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可包含以下单个或多个标准:

  • 市场指数计提基准(Stochastic Benchmark):基金业绩超过市场指数才可收取业绩报酬;

  • 高水位线(或新高法,HWM):基金净值达到过去一段时间内的高点才能收取业绩报酬;

  • 最低门槛(或固定的最低回报率,Hurdle):基金业绩超过最低回报率才可以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为固定收益率或货币市场利率。

浮动费率在我国:

20年发展,从试点走向常规


事实上,浮动费率的基金产品在我国也不是一个新鲜产品,20年多前就已经有了相关尝试,直至今年走向常规。

早在我国公募基金发展早期,2000年-2001年,就有较多基金开始引入业绩报酬机制,不过由于当时行业整体处于起步阶段,2001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报酬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新设立基金不得收取业绩报酬。直至2005年4月,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明令废止了2001年9月发布的上述通知,对业绩报酬的限制开始松动。

2007年——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大成优选重新引入业绩报酬机制和业绩风险准备金机制,成为首例浮动费率产品。

2008年——大成强化收益以分档计提的方式收取浮动管理费。

2013年——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发行,以对标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表现的情况分档计提管理费的产品开始出现。

2016年3月之后——受2015年极端市场行情以及业内出现随意提取业绩报酬乱象等因素的影响,浮动费率基金被暂缓审批。

2019年——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再次重启。2019年11月,证监会批准华安、中欧、富国、华泰柏瑞、国泰、兴证全球6家基金公司发行浮动管理费基金,后续一共有10只产品偏股混合型基金成立,浮动管理费与业绩挂钩,且都设置了最短持有期。

2023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费率改革方案提出了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完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披露机制等内容。在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开启后,基金公司也在不断探索创新管理费模式。从2023年8月起,与持有期挂钩、与规模挂钩、与业绩挂钩的20只浮动管理费率产品获批,其中与基金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试点进一步优化考核标准,同时考察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及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浮动费率产品整体由试点转向常规。


我国浮动费率基金现状:

与业绩挂钩产品为主


经过这20年的发展,目前浮动费率型基金在我国现状如何?

截至2024年底,实行浮动管理费模式的产品共有75只,合计管理规模783.29亿元。

其中与业绩挂钩的产品数量为63只,规模为768.02亿元,数量和规模占比分别为84%和98%,占据浮动费率产品的主要位置。

数据来源:ifind,截止日期2024Q4


数据来源:ifind,截止日期2024Q4


从持有期设置情况来看,与业绩挂钩的产品较多存在持有期或封闭期约定,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限制,而与规模或持有期挂钩的产品均未设置持有期或封闭期。

具体来看,截至2024年末,共有52只产品设置了持有期或封闭期,时间在1个月至36个月不等,合计规模达到448亿元,占业绩挂钩产品的58.37%。具体观察持有期的设置情况,在数量上相对集中在24-36个月,但从规模分布相对集中在1年内。

从发展现状来看,与规模挂钩和持有期挂钩的产品数量较少,规模较小,惠及的投资者也较少,因此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和业绩挂钩产品。

对于偏股型基金来说,与业绩挂钩浮动费率的收取方式主要是“基础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法,从比较典型的2019年、2023年、2025年三批产品来看,具体有以下三种形式。

1. 固定管理费+业绩报酬(单笔计提,对标绝对收益):以2019年成立的产品为主,大部分产品的最低管理费为0.8%,对每一笔赎回、转出、分红的份额,按持有期间的收益相对约定比例的部分单独计算业绩报酬,例如投资者赎回时,每笔份额在业绩报酬计算期间的年化收益率高于8%的部分,按 20%比例计提。因为发行时间较好,这一批基金第一次开放时大部分都获取了较好的业绩,也收取到了较高的业绩报酬。

2. 绝对收益分档管理费+业绩报酬(整体计提,对标绝对收益+超额收益):以2023年底成立的新产品为主,目前一共8只产品,均有三年定开周期。这类产品的费率机制比较复杂,基础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和或有管理费组成;业绩报酬对标超额收益,在封闭期结束后整体计提,例如当封闭期内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8%且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收益率时,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8%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的孰高者)的部分,按 20%的计提比例计算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上限为年化1.0%。由于目前这批基金仍处于封闭期内,尚未能计提业绩报酬,2024年的管理费率均为基础管理费1%,其中或有的0.5%部分计入或有管理费。

3. 新模式浮动费率(单笔计提,对标相对收益):本次新获批的浮动费率产品属于这个范围。此批产品管理费收取水平与持有期限、投资回报紧密相关。当投资者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持有期限不满365天,按1.20%年费率收取管理费;持有期限达到365天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确定对应的管理费率档位:

若持有期间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为正,按1.5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若持有期间的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按0.6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其他情形按1.20%年费率确认管理费。

注:①R 为该笔基金份额的年化收益率,Rb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年化收益率。②特别的,当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R>Rb+6%且 R>0 的情形下,若拟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 Rb+6%,或小于等于0时,仍按1.20%年费率收取该笔基金份额的管理费,以使得该笔基金份额在扣除超额管理费后的年化收益率仍需满足本基金收取超额管理费的标准。更多详情请参考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浮动费率产品适合普通投资者吗?


了解完浮动费率产品是什么之后,投资者可能更关心的是,浮动费率产品能解决什么问题,适合普通投资者吗?

浮动费率产品诞生的初衷,一方面是为了缓解“基金不赚钱、基民不赚钱、基金公司赚钱”的现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动基金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投资管理能力。

浮动费率产品,是出于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风险共担”的初衷,希望能有效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带给投资者更好的投资体验。此次公募基金费率改革,特别是浮动费率产品的相继推出,是推动行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探索与尝试。

但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加上A股本身的高波动高周期性,投资者的持有体验不好等问题依然是行业发展面临的痛点。

无论是哪类收费模式的产品,其终极目的都在于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高投资者的获得感。基金管理人唯有不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做好投资者长期陪伴服务,真正为投资者带来可见的回报,才能更好适应费率改革的大环境,进而实现公司与行业的同步稳健发展。

对于投资者来说,管理费率只是影响我们投资回报的因素之一。虽然它能将我们和基金公司更好地利益绑定,但决定我们投资收益的主要因素,还是市场环境、入场时间、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水平等等。在挑选基金,尤其是主动管理型基金时,投资者还是要把精力更多地放在选合适的产品、选合适的人上。毕竟,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才能真正分享到长期投资的收益。

文/兴证全球基金渠道部凌志浩

*来源:中国证券报《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上报》,2025年5月16日

风险提示:本文为投资者教育资料,仅用于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多角度的投资者教育素材,非营销材料,亦非对某只证券或证券市场所做的推荐、介绍或预测。本文内容不应被依赖视作预测、研究或投资建议,也不应该被视为购买、出售任何证券或采用任何投资策略的建议。投资须谨慎。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根据自身的风险评级选择相应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收益具有波动性,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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