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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
中国基建

5月28日,本报从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日前,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撤销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据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6月3日对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的规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申请并取得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时弄虚作假,在办理申报事项过程中,所提交申报材料的部分主要人员经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与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无真实劳动关系,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构成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规定。

据了解,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29日向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作陈述、申辩,且未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申请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规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模板脚手架专业分包不分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3-04,法定代表人为舒志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402MA7J79HR9T,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18号海景广场大厦4C19D16,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广东达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广东达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薛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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