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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男子欠款7年不还,被南充法院拘留1日便偿清!
南充政法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拖欠购物款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在第二天即付清了多年的欠款。

欠款不还上法庭

2018年5月,岳池县的唐某从南充某店铺购买了一批照明设备。店铺按约定于当年10月交付货物,但唐某却迟迟未付清货款,经债权人多次催收,唐某在2020年、2022年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仍有5万余元未付。

债权人多次讨要未果,于2024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唐某支付货款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被拘留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顺庆区法院穷尽各种措施,都没有找到唐某本人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2025年5月15日,债权人在岳池发现了唐某的下落,立即报警,当地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临控措施。随后,债权人拨打了顺庆区法院执行110的报警电话。顺庆区法院立即出警赶到岳池,将临控在公安机关的唐某传唤至法院。

你欠的钱为什么一直不付?现在法院通知你履行付款义务。

我现在没有钱还。

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决定,法院将对采取拘留措施。

鉴于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顺庆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处罚。

进了拘留所急付款

对唐某作出拘留决定后,法院立即将其押至拘留所,进行拘留。

第二天唐某的亲属得知其被拘留的消息后,来到法院了解事情原委,当即表示:“我们愿意今天就付钱,希望法院能提前对唐某解除拘留措施。”执行干警随即通知债权人到法院协商,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唐某的亲属当天向债权人付清了全部欠款。拿到欠款的债权人当即向法院请求解除对唐某的拘留。

“唐某的亲属已代其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也同意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经研究,我们遂决定提前解除了对唐某的拘留措施。”执行干警赵彪介绍。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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