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姑姐给打来电话,说她家大妮要离婚的事。因为家庭矛盾被男方起诉了,并委托律师跟他们协商。
大姑姐是个老实本份的人,姐夫和外甥女也是沉默不善言谈的人,一看到律师函和起诉书便慌了手脚,问我能不能找个律师帮忙打这个官司。我具体问询了大概情况,才知道对方律师已经把起诉状递交给了外甥女,他们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处理,从他们本意上来讲是不想离婚的。而且他们去找了一个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们说支付2000元钱,可以阻止这场离婚。我根据我的认知,跟他们做了解说,并说出自己针对这件事的看法。特别说明了如下几点:
1、夫妻感情的事儿,是两个人的事儿,不是谁干预就能把事情完全改变了,就律师而言,他收到2000元,可以在协议或法庭上采取一些做法拖延时间,可以做到暂时不离婚,但是能保证多久?我不知道接待的这位律师是怎么想的,为了钱,可以毫无底限。
2、起诉书上相关内容除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外,没有任何利益牵扯,十几年的婚姻,在这两张纸上显得那么苍白,男方在外赚的钱,包括家里给买的车只字未提。是欺负女方家不会为这件事计较呢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刻意不提呢。
3、探视权只勾划了男方权益,却没有女方权益,是忽视还是故意为之?
看到这份起诉状,我不由感叹,一纸婚约决定了两个人在一起的合法性,一纸诉状也可以把十几年的家庭经营归零。“两不找”体现的淋漓尽致!婚姻可以复杂的无所不盖,也可以简单的一无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