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上街区某单位被曝强制员工捐款,要求“在编50元,非在编30元”,还必须在当天交齐,引发轩然大波。

从网上曝光的截图就能看到,5月6日,该单位工作群内突然发布通知,要求全员参与区红十字会“5·8人道公益日”捐款,并明确标注金额:在编人员50元,非在编30元,要求以科室为单位统计名单,下班前必须交齐。

群内负责人还强调“全员参与”,语气强硬。
这事儿在网上一发酵,立马就炸开了锅。这哪是捐款,简直像在收“保护费”。
上街区红十字会赶紧出来撇清关系,表示倡议书里从来没规定过捐款金额,可能是单位自己加的,只是为了方便统计,说全区就这一家单位“对政策理解有偏差”,已经责令整改,还强调严禁强制捐款。

郑州市红十字会也连夜发声,强调捐款必须自愿,已经要求严查强制摊派的问题。
但网友们不买账,纷纷吐槽每次出事都说是“临时工”或者“理解有误”,到底是谁给的权力这么干?
“上学被逼捐‘爱心款’,上班还要被规定数额?工资没涨,捐款倒要准时交!”更有人担心“不捐会不会影响年终考核?”

“工资3000,捐款50,月底吃土算谁的?”
“建议领导捐500,员工自愿5块,这才叫示范!”
“别说职场了,家长群‘被自愿’买校服、订杂志少了吗?”
其实,这种强制捐款的事儿不是第一次发生。
2013年新密某校要求教师捐30元“扶贫”。2022年某企业推行“乐捐制度”,迟到罚100元还美其名曰“做公益”,甚至有些单位把捐款和晋升、考核挂钩,员工根本不敢反抗。
“我们单位去年让捐‘乡村振兴’,不交的年底评优全黄了…”
好在目前涉事单位已经向员工道歉,并且退还了捐款,上街区也宣布要开展“公益活动规范整治”。
公益本来是好事,可一旦变成强制摊派,爱心就变味了。
根据《慈善法》,捐款得是自愿的,单位设定金额、限时缴纳的行为涉嫌违法。要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那就相当于变相克扣工资,员工完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你怎么看这件事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