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5月26日,江阴华新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精科”)及中介机构发布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存货等。
招股书显示,华新精科自设立以来,秉承自主创新、独立研发的精神,专注于精密冲压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精密冲压铁芯及与铁芯生产相关的精密冲压模具。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92亿元、11.89亿元及14.2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4亿元、1.56亿元及1.50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65亿元、4.58亿元及-0.63亿元。
2024年,华新精科增收不增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负。
2022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向宝马集团直接供应及通过采埃孚向宝马集团间接供应宝马新能源汽车第五代驱动电机铁芯。各期,公司来自宝马项目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93%、26.83%、25.33%,宝马项目对公司的业绩贡献较大。

本次发行前,三位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8.97%的表决权股份,对公司绝对控股;本次发行后,郭正平、郭云蓉、郭婉蓉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将合计控制公司51.73%表决权股份,仍居绝对控股地位。
郭正平、郭云蓉、郭婉蓉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郭正平与吴翠娣为夫妻关系,郭云蓉、郭婉蓉为郭正平与吴翠娣的女儿。

根据申报材料及问询回复,共同实际控制人通过苏盛投资等主体间接持有华新精科股权,2022年10月吴翠娣将其所持有的苏盛投资股权全部转让给郭正平,不再间接或者直接持有华新精科的任何权益;2022年10月,郭婉蓉、郭云蓉、郭正平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分别为32.75%、24.15%、12.07%,其中郭婉蓉自2016年起即为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人。

上交所要求华新精科结合实际控制人的工作年限、工作履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等,进一步说明行使控制权的具体方式;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苏盛投资的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等实际运作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实际控制人对苏盛投资控制权的体现;
同时,说明共同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曾发生过意见分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影响控制权稳定的因素;
此外,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最近三年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由上表可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正平自公司设立时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7月,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郭正平卸任公司总经理,由自公司设立起历任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的董事郭斌担任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郭正平始终任公司董事长,工作年限较长且在精密冲压行业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始终担任决策者、核心领导角色,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的统筹管理,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云蓉2014年3月起至今始终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婉蓉2015年8月进入公司后,历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对公司所处的行业、业务、产品有深入了解。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事项,负责公司职能部门、公司上市事项等统筹工作,对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发挥关键作用。
考虑到吴翠娣的年龄及身体情况,其继续参与苏盛投资的经营管理存在一定困难,因而对家庭内部股权结构进行了调整,即吴翠娣于2022年10月将在苏盛投资的持股全部转让给郭正平。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吴翠娣未在公司层面任管理岗位,主要通过担任股东苏盛投资、德诚钢铁、子泰机械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代表郭氏家族参与华新精科重大战略决策。
因此,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正平、郭云蓉、郭婉蓉及曾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吴翠娣均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四人在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上理念一致,对各重大事项决策能够保持一致,从而共同行使控制权。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正平、郭云蓉、郭婉蓉合计间接控制公司68.97%的表决权股份,对公司绝对控股,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上能够保持一致,能够共同行使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