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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州市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函。
文件拟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计息利率进行调整,由原来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调整为“按照国有四大银行官方网站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根据资料显示: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而国有四大行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1%。
文件目前正在公开征集意见中,意见征集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遵循利率市场化规律,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息利率由现行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交存的资金及上年结转的资金本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调整为按照国有四大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官方网站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二、使用业主分户账上维修资金的,提取部分在本结息年度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剩余部分由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调整为按照国有四大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官方网站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三、如遇国有四大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官方网站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以官方网站挂牌最高的整存整取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计息基准。利息的计算原则、方式及方法不变,仍按照《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计付利息管理的通知》(柳建房字〔2013〕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本计息利率的通知》(柳建房字〔2017〕9号)文作废。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