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涉及严谨的法律程序和税费标准,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政策执行。以下为具体说明:

一、房屋赠与手续流程
1. 签订书面赠与合同
需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房屋产权证号、赠与条款等内容,并且要确保赠与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办理赠与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以确认其法律效力。房屋赠与公证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房产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直系亲属需提供)。
3. 缴纳税费
契税:房屋评估价的3%(直系亲属赠与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非直系亲属赠与需缴纳20%)。
印花税:评估价的0.05%(双方各承担0.025%)。
公证费:评估价的1% - 2%(最低200元)。
评估费:评估价的0.5%。
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之间的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 非直系亲属赠与或未满5年的房产再转让时,需按差额20%或全额1%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办理过户登记
携带公证书、完税凭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费约为80元/宗。
二、法律政策依据
1.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需由双方自愿签订,明确其无偿性质。
2. 《民法典》第659条要求赠与财产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否则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3. 个人所得税政策
三、注意事项
1. 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后,若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依据《民法典》第663条行使撤销权。例如,在某案例中,子女拒绝赡养父母,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
2. 若房屋没有房产证(如小产权房),赠与合同虽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需先补办产权手续。
3.若房屋已设定抵押,需获得银行的书面同意方可办理赠与手续,否则无法办理过户。
4.赠与人无需其他子女签字同意,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处分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