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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土地承包:不只是“顺延”,这5大变化农民要注意
三农参谋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逐步到期,各地陆续启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在近日发布的2025年一号文件以及前天公布的国家工作报告中均明确,土地延包30年试点工作将再次扩围整省试点。

这一政策不仅关系到9亿农民的“饭碗”,更牵动着乡村振兴的未来。土地会打乱重分吗?没地的农民怎么办?流转土地还能强制吗?本文结合新政策,解读五大核心变化,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一、土地延包:坚持“两原则、两不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今年一号文件精神,开展二轮土地延包,要坚持两个原则,坚守两个不能:

两原则:

1.延包原则。也就是在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结果的基础上,以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确保绝大多数承包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2.“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大稳定”指的是确保绝大多数农户的原有承包地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小调整”指的是针对无地少地、自然灾害致土地损毁的农户,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以保障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

两不能:

1.土地延包,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

2.土地延包,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者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小调整”针对的是特殊情况下的个别农户之间对土地进行“依法依规从严掌握”的“小范围”调整,同时还需要经过集体协商通过并报上级批准。在总体上,承包地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这是坚守“大稳定”原则的基础。

二、坚持确权到户到地

不少人也提出,为了稳妥实施农村承包地二轮到期延包,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开展延包,也就是指在村或组范围内,农民不再拥有数量确切、四至清楚的承包土地,而是获得由承包地资源等量化计算出的股份,通过拥有的股份获得相应收益。

这种方法虽然能体现农户对承包地的收益权,但不易体现实际占有权利,处理不当可能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还会促使对土地的不当利用。

举个例子:土地延包后,两个村庄一个村(甲村)确权又确地,另一个村(乙村)确权不确地。后来两个村同时遇到土地规模流转种植草皮,要知道草皮是要破坏到土层的。甲村村民知道种草坪要破坏自家的耕地,于是草皮项目得到集体阻拦而被搁浅,农民长期土地权益也得到彰显。乙村由于土地没有具体到户,耕地破坏与否,村民自觉与己无关,他们只关注当年的分红,以致合同到期后,村民的土地由于遭到严重损毁无法耕作,村民的土地权益被大打折扣。

对此国家明确:土地延包中坚持确权到户到地,从严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

也就是说,如果要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需要从严掌握实施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确权到户到地是大原则,确权确股不确地只能是例外。因此对于有意愿集中统一经营的农户,也可以依法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一定要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来进行。

三、土地流转:自愿为主,严禁“下指标”

今年一号文件明确: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应该遵循市场规律和农民的意愿,在健全管理服务制度框架下,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扶持等积极方式促进土地流转。例如,相关部门可以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和金融支持等方式,吸引农民自愿参与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这也意味着今后国家将对违背市场规律和农民的意愿的土地流转乱象进行干预制止,防止农民土地权益被损害。农民今后如遇到强行流转土地现象可通过合法渠道去申诉。

土地流转注意:

①警惕“假流转”,一些企业以“乡村振兴”名义圈地,却闲置抛荒。目前政策要求加强监管,对连续抛荒2年以上的流转土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②流转合同要明确用途、租金、年限,避免“口头协议”里挖坑。

四、流转费用:“稳”当先行

今年的一号文件还针对目前土地流转费用过高或过低现象给出指导性安排: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

此举既可以避免因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给农民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还能稳定金融资本的进入。对于保障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以及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闲置退出:“鼓励”“自愿”

今年一号文件还明确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以退出承包地作为其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是,农民进城后受各种因素影响,家中承包地或受到“冷遇”撂荒加剧,这不利于农民自身土地权益的继续保障,更不利于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红线的坚守。因此面对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国家是“鼓励”退出的,但是退出需以“自愿”为前提。

农民退出承包地时,应获得相应的补偿金。这意味着农民在退出土地时,不仅能保有土地权益,还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从而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土地退出而受到影响。

退出的土地需是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在农民退出承包地之前,需要确保土地没有权属矛盾,这有助于保护农民的财产安全和土地的合法权益。

这些政策旨在平衡农民的土地权益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

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退出承包权需慎重,一旦退出,未来不能再申请。因此土地退出要做长远考虑,谨慎对待。

文后还要提醒大家做好三件事:①抓紧确权,未领承包证的尽快申请,确保延包资格。②慎选流转:优先信誉好的经营主体,避免土地非法利用或流转收益受损。③参与培训:关注相关部门组织的农机、电商培训,提升农业生产竞争力。

二轮土地延包政策通过“稳定+弹性调整”机制平衡公平与效率,同时以市场化流转、确权赋能和主体帮扶等配套措施推动农业现代化。其核心逻辑是: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释放生产力,实现乡村振兴与粮食安全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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