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天平下的血案:当愤怒冲破理智的牢笼

一起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竟演变成了一场令人痛心疾首的悲剧,让一位坚守正义的法官香消玉殒,也将一个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起令人唏嘘不已的案件,以及它背后那些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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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24年4月4日的上午,漯河的街头车水马龙,人们都在各自忙碌着,谁也没想到,一场小小的意外,即将掀起惊涛骇浪。党志军骑着他的电动自行车,正穿梭在街道上,突然,“砰”的一声,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了剐蹭。这一撞,两车都受了些轻微损伤,党志军的脚踝和手腕也扭伤了。估计党志军当时心里一紧,想着这得耽误不少事儿,于是当场就向李某某索赔5000元,想赶紧把这事儿了结了。可李某某大概觉得这赔偿数额不太合理,双方就这么僵持住了,没能达成和解。当天,党志军就被送到了郾城区中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开始接受治疗。

在医院里,医生仔细检查后,病历上记录着党志军左手腕、左脚踝关节轻微肿胀。经过半个月的治疗,按照正常情况,医生评估他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了。可党志军却坚称自己的手腕和脚踝关节还是疼得厉害,说啥也要继续住院,就这么一直住到了5月3日才办理出院手续。这多住的这些天,到底是真的疼痛难忍,还是另有原因,我们也无从知晓,但这无疑为后续的矛盾埋下了隐患。

因为赔偿的事儿一直没谈拢,党志军一纸诉状,把李某某和天安保险公司告上了郾城区人民法院。他请求法院判决天安保险公司赔偿他住院29天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衣服和电动自行车的损失,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18832.93元。这案子就落到了王佳佳法官的手上,王佳佳在法院可是出了名的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一丝不苟,她经手的案子,桩桩件件都力求公平公正,在当地口碑特别好。

到了7月23日,郾城区人民法院对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作出了民事判决。法院支持了党志军主张的全部医疗费和交通事故救援费,这部分没什么争议。但在误工费、护理费这些费用的判定上,法院结合党志军的伤情、提交的证据,还有医院的病历和医嘱,考虑到他存在“挂床”住院的情况,参照公安部发布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酌定按照15天来确定这些费用,最后判令天安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共计9384.89元。8月3日,党志军收到了这笔赔偿款。可他满心期待着能拿到更多钱,对这个判决结果那是相当不满意。

这里面的争议点,主要就在于党志军提交的一些证据。先说他在民事诉讼中提到的那件皮衣,他说自己网购的一件价值2899.5元的皮衣在交通事故中受损了,要求被告按照原价赔偿。可咱看交通事故现场执法记录仪拍下来的视频,那上面清清楚楚地显示,党志军事发当时穿的上衣根本不是他说的那件网购皮衣,而且他还拿不出实际受损的皮衣原物,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再说说他要求赔偿的电动自行车,他说价值1800元的电动自行车在事故中严重受损且无法修复,得按原价赔。但一查才知道,这电动车压根儿就不是他的,事发后修复这辆车也就花了75元,还不是他出的钱。另外,他要求赔偿住院29天的全部费用,保险公司却指出他有“挂床”住院的现象,所以建议法院缩短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这么看来,法院的判决那是有理有据,甚至有律师都说,考虑到党志军伪造证据和“挂床”这些事儿,王佳佳法官按15天确定误工期,已经是最大限度地支持他的诉求了。

然而,党志军根本听不进去这些。他这人性格比较孤僻,平时独来独往,一直也没成家。收到判决书后,一想到皮衣和修车费没得到判赔,心里那股火“噌”地就冒起来了,竟然产生了报复心理。他也不知道咋想的,多次通过网络购买剔骨刀等作案工具,还跟个“跟踪狂”似的,对王佳佳法官的生活轨迹进行踩点观察,精心制定犯罪计划。2024年8月7日,他早早地就在王佳佳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守候着,就等着王佳佳出现。傍晚18时26分左右,王佳佳驾车返回小区,刚一下车,党志军就像发了疯似的,拿着剔骨刀冲了上去,对着王佳佳就是一顿乱捅。王佳佳法官躲避不及,咽喉处、胸腹部、胳膊上多处受伤,倒在了血泊之中,当场就没了生命体征。作案后,党志军骑上电动自行车迅速逃离现场,回到家后,他估计也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就服用事先购买的安眠药,想畏罪自杀,不过运气不好,自杀未遂。第二天凌晨3时许,公安机关就顺着线索找到了他家,把他给抓获归案了。

这案子经过一系列的审理,2024年12月23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党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的时候,党志军当庭表示要上诉,可没几天,又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撤回了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认为党志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他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预谋报复,杀害依法公正履职的法官,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依法严惩。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审判处党志军死刑的刑事裁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相关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党志军宣判并执行了死刑。临刑前,党志军和他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这起案件曝光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人气愤地评论:“这党志军也太过分了吧,自己无理取闹,没达到目的就杀人,简直是丧心病狂,必须严惩!”还有人感慨:“王佳佳法官太可怜了,辛辛苦苦为大家主持公道,却遭此毒手,以后还有谁敢当法官啊?”也有比较理性的网友说:“这事儿反映出咱们在法治教育方面还是得加强,得让大家知道,遇到事儿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冲动,更不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这起案件真的太让人痛心了,它给我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条防线的守护者。他们每天要处理各种各样复杂的案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就为了给每一个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可如果连法官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那法治的尊严何在?党志军本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申诉、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要是真有证据证明法官徇私枉法,还能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但他却被愤怒冲昏了头脑,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不仅让王佳佳法官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每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遇到纠纷的时候,要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不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欲没得到满足,就失去理智,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更加关注司法人员的安全保障问题,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地发展,公平正义才能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