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制定位于顾问机构,缺乏完备的职权和行政关系,受制于皇权,受阻于宦官。内阁制度是明朝独特的政治制度,在明王朝近300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演变发展完善,在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嘉靖隆庆万历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内阁制度与历史上的中书省职责有重叠相似之处,内阁首辅也被后世称为宰相。
但是明朝内阁制与中书省有明显的不同,在制度、职责、职权和行政隶属关系上都存在着重大的缺陷和不足,其地位和权威受到较大限制和约束,其作用和影响力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内阁首辅张居正雕像
受到皇权的压制和操纵,缺乏独立、法定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受到宦官政治的欺凌和架空,使宦官集团势力凌驾于内阁之上,政治空间和政治作为被压缩,处于没落无为阶段。
历史上的中书省经过了1500余年的发展具有明确的、完备的、独立的法律主体和行政职责,成为政治主体和组织架构中重要的关键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统领的作用,具有不可逾越和忽视的权利和地位。

宋朝政治家改革家宰相王安石像
明太祖罢中书废宰相,建立极端化的皇权,不容分割恢复中书省权力。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发动胡惟庸大案,斩首3万余人,为防范相权膨胀泛滥,擅权乱政危及皇权,决定罢中书废宰相,使实行了千余年的宰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将相权集中到皇帝手中,成为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
并建立了服务附属于皇帝本身的特务机构锦衣卫,后世皇帝又建立由宦官负责的东西厂内厂等特务机构。明太祖确立以大明律、明大诰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发展成为酷法政治、独裁政治。

明太祖朱元璋像
建立了高效的皇权政治,创立了明太祖时期的洪武之治、明成祖时期的永乐盛世以及仁宣时期的仁宣之治被称为明初三大盛世,为明朝的发展和延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
明太祖的政治制度改革弥补因中书省及宰相被撤废的空缺和不足,并形成祖法宗制,传承后世。极端化的皇权,保障了君权稳固,直接高效,难以被冲击和动摇,没有出现汉唐时期皇帝被杀被废的现象。

使皇帝操控极端化的权力而对朝臣官员进行操控,服务服从附属于皇权之下。明朝皇帝一旦掌握极端化的权力不可能放松或者嫁给他人,这在制度上决定了内阁制度不可能发展到中书省的职责和地位,更不可能回归或者恢复中书省。即使是明中后期,昏庸荒废的皇帝也不可能放权。
内阁制度萌芽于顾问机构,是处于决策参谋层,没有实际权限,职级较低,没有明确具体完备的职责,在明宣宗时期,赋于内阁票拟的权力,仍然是顾问参谋层次,因而完全受制于皇帝本身,也就决定了内阁的作用和方向。

内阁成员是殿阁大学士,是学术阶层人士,没有经过从地方到中央的政治历练,没有确定内阁与六部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处于尴尬的政治状态。
内阁制度不同的阶段不同特点,职责权限和作用影响力不同,未达到中书省的水平。在仁宣二帝以及明孝宗时期,组成的杨士奇、杨荣、杨溥的三杨内阁,以及刘健、谢迁、李东阳内阁,辅佐皇帝创立了仁宣之治,弘治中兴之世。内阁大学士,兼任六部长官,并被赐予三公或三孤爵位。

明朝杨士奇、杨荣、杨溥的三杨内阁像
使皇帝任用贤臣,使决策、执行机构相结合的产物,提高了内阁成员的政治地位和职级,不具有独立的行政职能。
在明英宗、明宪宗、明武宗、明宗时期,宦官专政,干政乱政,祸国殃民,凌驾于内阁之上,剥夺控制了内阁的权力和作用处于没落无为阶段。

嘉靖时期清除宦官,政治流毒,内阁制度得以发展完善,发挥积极作用, 涌现出不少的贤良有为的内阁首辅,出现了奸臣严嵩擅权乱政,祸国殃民的乱局。
直到万历年间,张居正任内阁首辅,达到了内阁制度的鼎盛时期,进行了成功的政治改革取得了辉煌历史。张居正也被后世称为独裁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