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5年6月3日起开展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治乱点、防堵点、压事故、保畅通。
一、整治时间:2025年6月3日至7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无车位停放、逆向停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台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礼让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压线变道、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以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工程车、校车、客运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行业路段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外卖、物流、快递等行业,以及校园和集贸市场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全员上路,加强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依托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共同努力营造晋城市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晋城交警
编辑:李舒婷
初审:李鹏飞
复审:郝星洁
终审: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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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5年6月3日起开展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治乱点、防堵点、压事故、保畅通。
一、整治时间:2025年6月3日至7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无车位停放、逆向停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台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礼让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压线变道、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以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工程车、校车、客运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行业路段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外卖、物流、快递等行业,以及校园和集贸市场周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市区各交警大队将全员上路,加强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依托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守法、文明出行,共同努力营造晋城市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晋城交警
编辑:李舒婷
初审: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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