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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法律与民意之间的鸿沟如何弥合?
红楼旧梦

法律与民意之间的鸿沟如何弥合?

陈剑宇||湖南

2025年4月16日上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一审法院立案前,女方已将10万元彩礼款及两枚戒指退至婚介机构,婚介机构通知男方领取,男方拒不领取,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男方关于返还婚约财物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法院为做到案结事了,通知保管方将彩礼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不领取。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16日 央视新闻)

尽管法律程序已终结,但围绕案件的争议并未平息。从证据争议到“骗婚”质疑,再到法律与民众认知的冲突,此案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其实,早在2022年一审判决后,此案便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热议,其焦点在于男方是否真有强奸行为。绝大多数人认为男方在这一过程中或有不当行为,但绝非达到女方所起诉的强奸罪。其依据主要是当地医院所出具的处女膜完整证明,以及未能在女方所提供的物证中检测到男方的精斑。这些证据似乎都在证明男方并没有做出大众思维定势中强奸犯罪的行为。同时,女方在案发后退还了10万元彩礼及戒指,但男方拒绝领取,随后女方又提出婚房加名要求,这一行为被部分网友解读为“以刑事控告施压民事纠纷”。

法院在审判中强调,强奸罪的核心是“违背妇女意志”,而非身体损伤或处女膜是否破裂。然而,这一标准与部分民众的朴素正义观存在明显差距。二审审判长在回应争议时指出,处女膜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且医学上不能直接证明性行为是否发生或是否自愿。我国司法实践早已明确,强奸罪的认定应综合考量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等,而非单一依靠身体检查结果。然而,民众的质疑并非全无道理。一方面,法律与常识之间存在冲突。普通人往往认为“强奸”需伴随暴力痕迹或生理损伤,但法律更关注“同意”与否。这种认知差异导致部分人认为判决“不近人情”。另一方面,女方在案发后的财物要求,让部分公众怀疑其动机不纯,甚至认为存在“诬告”可能。尽管法律上刑事与民事纠纷应分开看待,但舆论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提出:“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呼声,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此案恰恰体现了这一困境——法律必须依据证据和法理作出裁判,但民众的愤怒往往源于对“公平”的不同理解。值得警惕的是,当司法判决与民意严重背离时,可能引发两种后果:一是被告方的怨恨与报复。如部分评论所言,部分被告即使服刑后仍心怀不满,可能酿成更严重的社会问题。二是公众对司法信任的削弱。若类似争议频发,可能导致部分民众对法律失去信心,甚至滋生“私力救济”倾向。

那么,如何弥合法律与民意之间的鸿沟呢?这必须将司法公开与普法并重。要减少此类争议,需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加强判决说理。法院应在裁判文书中更详细地解释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逻辑,避免“一纸判决”难以服众。其次,需推动司法公开。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适度公开案件关键事实(如双方沟通记录、证人证言),增强透明度。最后,强化普法教育,通过典型案例解读,向社会普及“强奸罪”的认定标准,纠正“必须有身体伤害才算强奸”的错误认知。

“订婚强奸案”的二审落幕,但法律与民意的对话远未结束。此案不仅是一起个例,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司法实践与社会观念之间的张力。唯有通过更透明的司法、更有效的普法,才能让法律判决既符合法理,又能被公众理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图片/网络

作 者 简 介

陈剑宇,籍贯:湖南株洲人,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2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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