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楠楠
4月15日早晨,江西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密密麻麻围满了人。
“司机超速行驶撞死一家三口案”即将开庭。

受害者的父母家人日夜煎熬,等待7个月零13天终于盼来了这一天。
一审现场,肇事凶手一反事故当天“无所谓”的态度,低下了他高傲的头颅。

是诚心认错?还是害怕死刑?
或许,从肇事凶手父亲的一言一行中可以获悉他的真正目的。

泄愤杀人
2024年10月2日下午,正值国庆小长假。
受害人胡某和王某抱着孩子走在马路上,准备去父母家吃饭。
孩子即将过周岁生日,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中。

一家三口走过一段开放性马路,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
夫妻俩左右张望,确认路上没车之后,谨慎前行。

据受害人母亲胡某说,这里20年来都是这样。
只要小心过马路,就没事。
哪料,死神来的时候连声招呼都不打。

就在他们准备过马路时,廖某和女友坐在特斯拉车上争吵。
或许是吵急眼了,廖某情绪不稳,一脚油门下去车速飙到129km/h。
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妥妥的市中心居民区,限速40km/h。

廖某女友被这突如其来的“狂飙”吓了一跳,并哀求廖某减速。
廖某短暂的清醒,稍微松了一脚油门。
随后,他又疯狂加速,油门踩到百分百,并持续加速10秒。
紧接着胡某一家三口就被撞了。

由于廖某车速过快,孩子当场身首分离,命丧黄泉。
妈妈王某当场毙命,孩子爸的鞋子被撞飞,袜子破了许多洞,被撞到严重昏迷。

事发之后,廖某下车态度嚣张,点燃香烟对着死者指指点点,毫无人性可言。
女友见此情形,拨打了报警电话,喊了救护车。

抢救室外,廖某还在打游戏,受害人的生死仿佛与他无关。
关键是,事情发生半个月后才得以发酵。
20岁的廖某为何如此胆大妄为?
究其根本,还是背后的父母太骄纵,庇护伞太强大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
事故发生后,孩子爷爷奶奶痛不欲生。
胡某是独生子,王某是独生女。
王某从小父母离异,跟着爷爷一起生活长大。
嫁给胡某之后,公公婆婆待她如亲生女儿。

2021年结婚,2023年10月孩子出生,一家5口生活幸福美满。
本来,他们还约好了去拍全家福。

可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
公公婆婆搬进了儿子的婚房,房间里的布置还保持着儿子儿媳生前的模样。

儿媳去世前喝的矿泉水,胡女士都不舍得扔。
儿子被撞时穿的袜子,胡女士也保存着。

小宝的玩具摆放整齐,静静的放在那里。
痛失3个孩子,55岁的胡女士一夜白头,整夜整夜睡不着。
抑郁症,创伤应激障碍,连门都不敢出,吃饭全靠亲戚送。

靠药物勉强入睡之后,总是听到孙子在呼唤自己。
睁开眼,已是满脸泪水。
58岁的公公也被确诊了抑郁症,整日守着儿子的电脑看儿子留下的资料。
食不下咽,终日自责没有保护好孩子。

反观肇事凶手廖某一家,仍旧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廖某对待生命的态度也是完全随了“老廖”。

廖某的父亲曾找到胡女士一家,提议拿出80万私了这件事。
80万想要买3条人命。
人命是商品吗?
想要花多少钱买就花多少钱买。

失去孩子的痛苦是再多金钱都无法弥补的。
胡女士和爱人对凶手恨之入骨,坚持要廖某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以慰三个孩子的在天之灵。

见此路行不通后,老廖又说:“等孩子服刑完毕,我让他给您二老养老送终”。
一来,老廖无法替儿子做主,空头支票谁也不敢信。
二来,老廖此举无异于在受害者家人伤口上撒盐。
谁家能和凶手握手言和,能接受凶手为自己养老?

老廖提出许多赔偿方法,皆被拒绝。
被惹怒之后,老廖更加狂妄。
“你儿子被撞是天灾,你追着我儿子不放是人祸”
好家伙,老廖在曲解事实和文字方面倒是一把好手。

什么是天灾?出门被树砸,被雷劈是天灾。
您儿子超速行驶,无视交通规则,撞到人,才是人祸。
如果真的是天灾,为何还要低价转让店铺,搬到外地生活呢?

是怕街坊四邻指指点点,受不了吗?
胡女士一家的要求很明确:要求肇事者死刑。
一审现场,廖某终于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力。

道歉赔罪
廖某在市区超速行驶,致使一家三口身亡。
没有醉酒,没有吸毒,属精神正常。
该事件被警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
这不同于寻常的交通肇事。
如果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可参考珠海11·11驾车撞人案,樊某被判处死刑。
樊某是生活失意,驾车撞人以泄私愤,手段残忍。
廖某与女友吵架,也是生活失意,开车泄愤。
或许他只是想通过踩油门的快感抵消内心的愤怒,没想撞人。
但事实已成定局。

受害者家人一口咬定要他“一命抵三命”,法律也的确会严惩像他这样不负责任的司机。
站在被告席上,看着检方放出的确凿证据,廖某终于感到心慌。

说话颤着声,向受害者家人道歉。
只不过,这份道歉来得太晚了。
而且,他的律师正竭尽全力保他一命。
律师辩护称廖某当时情绪失控,属过失行为。

首先,廖某是成年人,并未遭受巨大的心灵打击。
简单的吵架就能视别人生命如草芥,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吗?
其次,他是拿了驾驶证的司机,理应按照交通法行驶。
什么“过失行为”,理由实在太牵强。

而后,律师又以“事发道路是上坡”“车况不熟”“黄昏光线差”。
这几个理由看似是在为肇事者辩驳,但其实都是廖某的罪证。
是上坡,光线差,视线受阻,更应该减速行驶,观察路况。
车况不熟,就不要在大马路上横冲直撞。

廖某道歉求原谅,也不是发自内心认识到错误。
而是在法律的震慑下感到恐惧,不想失去生命而已。

庭审结束,老廖面对记者的提问,一言不发,称全权交给律师。
一审消息曝光后,对廖某该判何罪民意出奇的一致。
大家强烈要求廖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严重的代价,最好是死刑。
但本次庭审的结果是择期宣判,廖某的下场到底是什么?时间自会给大家答案。

结语
对于这件事,屏幕前的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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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