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结束,维持原判,男方最终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此案目前官方给出相关信息比较详细:男方给了女方10万彩礼,一个戒指,双方订婚。
订婚后男子想要给女方发生关系,被女方拒绝。
随后男子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报警,男方在打电话过程中,承认自己就是“强暴”。
女方报警后,当地警方对案发地点进行了技术侦察,发现了男子的体液。
法官在一审期间,建议男方接受社区医院的心理治疗,判处缓刑,男方不同意,坚决不承认自己是犯罪,随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随后男方提起上诉,并且公布了女方体检结果,“处女膜完好”,试图影响判决,但最终二审结果,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么离奇的案子,自然引起了网友们的争吵。
有人说给了钱,订了婚,这个事情就不能叫做“强暴”。
有人说,只要女生不同意,这就是“强暴”。
由于此案涉及诸多隐私,案卷没有公布,其实不论如何判罚,都会引起争议。
自从陈清泉院长学外语被抓之后,人们面对法院的判决,脑海中总会冒出一句话:“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我们这里嘛”。
想要让大家相信不难,如果是包拯复生,亲临大同,大家恐怕没有什么太多的意见。可惜现在DNA技术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大家还需要等待。
在西方国家,由于自古以来没有各种圣贤名师,也没有《永乐大典》这种千古奇书,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只能用笨办法,公开信息这一条路。
美国司法信息最为公开,刑事案件不涉及未成年人或者国家安全的,都会把案卷上传到网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下载。
而欧洲相对保守一些,案卷资料都保密,但即便如此,开庭的时候,人们也可以申请旁听。
所以解决方案没有那么复杂,如果罗翔,柴静,小崔们去旁听,旁听结果无论是什么,正常人都会接受结果。
在这次判决完成之后,审判长还专门接受了一次采访,里面说了一审的时候,建议男方接受治疗,判缓刑,男方不愿意接受。
从这一点来看,案件本身的判决大概率是正常的。
一个成年男子,如此急不可耐,最终发生了关系但是女方仍然是“完璧”,这个男的大概率确实是需要治疗的。不仅仅是心理上有问题,生理上恐怕也有问题。
案件本身没有案卷,对于普通人来说,信不信都是您的自由。
我们在生活当中,看到一件事情,应该想自己如何避免这个困境,这个案件最可惜的事情,就是双方都没有一根录音笔。
如果有录音笔,直接放出录音,就可以真相大白。
这录音笔不仅仅适用于订婚后发生性行为这件事情上,鉴于现在离婚率这么高,有一个录音笔,实际上可以保护双方的利益。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其实工作中也一样,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雁过留痕,现在硬盘也不贵,把自己的信息保存下来,真的有问题的时候,铁证如山,自证清白也好,其他理由也罢,都会让事情更简单。
现在男方一辈子毁了,女方又何尝不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