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1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允许四类人群迁回农村户口:求学务工迁出者、退役士兵、婚姻投靠者及返乡创业者。成功迁回者可重新分配承包地、申请宅基地建房,并享受集体分红等权益。
但政策并非“零门槛”:需2/3村民表决同意、无城市福利记录、土地未抛荒。更值得警惕的是,户口迁出子女、已分户子女及父母房屋违建者,将永久失去宅基地继承权。
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时代来临,你是抓住机遇回村发展,还是守着城市进退两难?评论区聊聊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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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允许四类人群迁回农村户口:求学务工迁出者、退役士兵、婚姻投靠者及返乡创业者。成功迁回者可重新分配承包地、申请宅基地建房,并享受集体分红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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