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本应是情侣之间甜蜜示爱、尽情秀恩爱的时刻。
然而,竟有人在这一日收到了一份“大礼”——来自女朋友的
《婚姻财产及生育补偿协议》。
这份协议迅速登上社交平台热搜,评论区观点两极。





关于网民比较关注的"婚姻财产及生育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需要结合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该协议存在多个法律风险点,具体分析如下:
一、协议效力核心判断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需满足:
- 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表示真实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具体条款法律风险分析
(一)彩礼条款(第一条)
- 法律定性风险:
- 将彩礼定义为"女性身体权益补偿"涉嫌物化人格,违反《民法典》第1091条人格尊严保护原则
- "离乡成本补贴"可能被认定为变相买卖婚姻,违反《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规定
- 监管账户条款:
- 资金用途限制可能被认定限制财产权,《民法典》第113条规定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二)车辆条款(第二条)
- 物权归属问题:
- 婚前赠与车辆可约定为个人财产(民法典1063条)
- 但"优先使用+赔偿条款"涉嫌设定不对等义务,可能因显失公平被撤销(民法典151条)
(三)生育条款(第三条)
- 生育权限制:
- 生育决策权单方永久保留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生育责任"原则
- 养育费强制比例可能被认定违反《家庭教育促进法》第20条共同养育原则
- 工资分割条款:
- 单方设定工资强制分割比例涉嫌违反《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15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
(四)违约责任(第五条)
- 违约金标准违法:
- 日息0.5%(年化182.5%)远超LPR四倍(现行约14.6%),违反《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调整规则
- "精神损害赔偿"预先定额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三、整体效力判断
- 有效部分:
- 双方自愿的财产约定(如车辆归属)
- 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日常费用分担
- 无效部分:
- 涉及人身权利限制条款(生育权、探亲权等)
- 显失公平的经济条款(违约金、工资强制分割)
- 违反公序良俗的补偿性质约定
建议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对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因条款违法导致整体协议无效。

司法实践中,类似协议被法院部分或全部否定的案例占比超过73%(2023年度婚姻家庭纠纷白皮书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