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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身前”与“身后”差别大!
你我微观察

在现实生活的舞台上,一幕幕因房产而起的家庭纷争不断上演。那原本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房产的诱惑面前,有时竟显得如此脆弱。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曾经亲密无间的亲戚对簿公堂,甚至还会爆发激烈的肢体冲突,最终落得个老死不相往来的悲惨结局。这些令人痛心的场景,为何频繁出现?究其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人在生前没有充分意识到房产过户的重要性。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百年之后,房产自然会顺理成章地由子女继承,却未曾料到,身后过户的方式隐藏着诸多变数,即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面临无法继承房产的困境。而且,即便子女能够顺利继承房产,也常常会因为分配不均的问题,导致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破裂。那么,在新规之下,父母在 “身前” 与 “身后” 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究竟存在哪些不同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深入探究其中的奥秘。


身后继承: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

在当前的新规之下,身后继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无遗嘱继承,另一种则是有遗嘱继承。这两种继承方式,在具体的操作和结果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无遗嘱的法定继承:复杂的继承顺序

当老人没有立下遗嘱时,房产的继承顺序便遵循法定的规则。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一继承顺序,我们不妨以王大爷的情况为例。王大爷的直系亲属有独生子小王、父亲老王以及姐姐王大姐。

假设王大爷未立遗嘱,且先于父亲老王去世。那么在王大爷去世时,他的遗产将由父亲老王和儿子小王共同继承,各自占有 50% 的份额。而当父亲老王去世后,他名下的房产,包括从王大爷那里继承的 50% 份额,将由其子女继承,即小王和王大姐各占 50%。经过这样的继承过程,最终的结果是独生子小王继承了王大爷 75% 的房产(直接继承的 50% 加上从爷爷那里继承的 25%),而王大姐则继承了 25%(通过父亲老王继承所得)。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在无遗嘱的法定继承中,由于继承顺序的复杂性,即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无法完全继承父母的房产,还可能会涉及到其他亲属的继承份额。

有遗嘱的继承:尊重意愿,以终为准

如果老人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那么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如录视频、公证、打印等,这些方式都符合民法典的新规。考虑到老年人在后续的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改变遗嘱的内容,所以在立遗嘱的过程中,基本上不存在一份遗嘱就一锤定音的情况,而是以最终有效的遗嘱为准。

同样以王大爷为例,他在 60 岁时立遗嘱,将房子留给独生子小王。然而,在立遗嘱之后,小王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对王大爷的生活不闻不问。到了王大爷 70 岁弥留之际,他重新立遗嘱,将房子留给多年来一直悉心照顾他的侄子。在这种情况下,遗嘱的变动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且最终法律会认定以最后一份遗嘱作为遗产分配的依据。

关于身后继承的费用问题,目前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因此无论是有遗嘱还是无遗嘱的继承,流程相对来说都比较简单,缴纳的费用也较少,一般最多也就是几千块钱的公证费和登记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继承房产后,该房产不符合 “满五唯一”(即房产已满五年且是继承人唯一的房产)的条件,那么当子女想要卖掉房子时,就需要按照房子增值部分缴纳 20% 的个税。例如,当初父母买房时的价格是 100 万,现在房子的市值涨到了 200 万,那么其中 100 万的增值部分,就需要缴纳 20% 的个税,即 20 万。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具体的缴纳标准按照市场规定执行,一般也在几万元左右。


生前继承: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根据民法典的新规,生前继承同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另一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过户。这两种方式在操作流程和费用缴纳上,都有着各自的特点。

买卖方式过户:类同商品交易,税费各有标准

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其流程与商品房买卖类似,买卖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也与现行的房屋买卖流程相同。具体来说,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

契税:如果房子面积在 144 平米以上,需要缴纳房款的 3%;如果房屋面积在 90 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则可以缴纳 1%;而房子面积在 90 平米到 144 平米之间的,通常需要缴纳房款的 1.5%。

印花税:为房款的 0.05%。

交易费:每平方米 3 元。

测绘费:每平方米 1.36 元。

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一般情况下在 200 元以内。

通过这种买卖方式过户房产,虽然流程相对繁琐,且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是一种较为划算的选择。


赠与方式过户:个税免征,其他税费仍在

按照现行的规定,老人将房子赠与直系亲属,房产可以免征个税。这意味着,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子女,子女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其他税费还是需要照常缴纳。比如契税、公证费、印花税,这三项费用是必须要支付的。

此外,如果子女继承的房产并非 “满五唯一”,在继承房产后再转卖该房产时,就需要征收 20% 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赠与方式过户虽然在过户时免征个税,但在后续房产转卖时,如果不满足 “满五唯一” 的条件,可能会面临较高的税费支出。

综合来看,对于同样价位的房子,如果房子满足 “满五唯一” 的条件,且房子面积小于 144 平方,以买卖方式过户比赠予方式过户更划算;如果房子面积超过 144 平方,以赠与方式过户则比买卖方式过户更具优势。而如果房子不是唯一住宅,不论面积大小,赠与过户的方式在费用方面都不如买卖过户的方式划算。因此,如果选择生前继承的方式,父母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权衡,选择最适合自己家庭的过户方式。


在房产传承的问题上,父母们需要充分了解生前过户和身后过户的各种方式及其利弊,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做出明智的决策。无论是选择生前直接过户给子女,还是立遗嘱指定房子的继承人,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继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毕竟,亲情的价值远远超过了房产本身,而合理的房产传承方式,正是守护这份亲情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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