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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房东猥亵女租客,处罚成空谈,法律威严何去何从?
酷鱼侃社


央视痛批“法外狂徒”,七旬房东猥亵案引爆高龄犯罪争议


事件结局:处罚成“一纸空文”,央视发声直指漏洞

2025年2月21日,江苏南通警方对一名七旬房东猥亵女租客的行政处罚决定引发轩然大波。尽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因施某某年满70岁,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不予执行。

这一结果被央视网痛批为“纵容法外狂徒”,并呼吁“应押尽押”,绝不让高龄成为逃避惩罚的“免罪金牌”。


事件起因:预谋的“善意”,陷阱中的独居女租客

时间回溯至2025年2月17日傍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出租屋内,24岁的女租客王芳(化名)遭遇了噩梦。

案发前数小时,70岁的房东施某某通过微信询问其男友是否在家,并以“送椅子”为由骗开房门。此前,施某某已多次借故上门,甚至主动安装猫眼以确认王芳独居状态。


施某某表面是房产中介老板,手握多套出租房,却在长期与租客接触中逐渐暴露扭曲心理。

案发当日,他假意关心租客生活,实则早有预谋。这种利用身份便利实施的侵害,暴露出高龄犯罪者的隐蔽性与危害性。


事件经过:从“送椅子”到暴力猥亵

房门打开后,施某某先是佯装查看房间,随即突然抓住王芳的手强行亲吻,甚至袭胸。王芳惊恐躲闪,谎称男友即将回家才将其逼退。

施某某离开前竟恬不知耻地称:“以后你男朋友不在家,可以来找我。”事后,他试图以“酒后失态”为由道歉,并转账“赔偿”,但被王芳与男友刘先生严词拒绝。


警方调查后认定猥亵事实成立,却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70岁以上违法者不予执行拘留。

更令人愤慨的是,施某某之子提出“赔偿1666元图吉利”私了,并嘲讽“70岁犯法是国家的福利”。


争议焦点:法律与人道的博弈

此案迅速引爆舆论,网友痛斥“高龄特权”助长犯罪气焰,提议设立“老年监狱”剥夺自由以示惩戒。


而相似案例频发——上海73岁企业主朱某仁借招聘猥亵求职者未被拘留,湖南93岁老人周某某强奸未成年人被判15年却因“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更凸显法律对高龄犯罪者的力不从心。


律师指出,免于拘留并非免罚,受害者仍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但公众更期待实质惩戒。

正如央视所言,若看守所、监狱因“适老化”设施不足而放任犯罪,法律的威严将荡然无存。


高龄不应是“法外之地”的通行证

当前,我国正加速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法律对高龄者的“从轻”原则本为体现人文关怀,却因执行僵化沦为“免责借口”。

此案中,施某某身体硬朗、思维清晰,与“弱势群体”毫无关联,反而利用年龄优势肆意践踏他人权益。

如何平衡正义与人道?或许需从三方面破局:

1. 完善执法:对具备行为能力的老年罪犯“应押尽押”,推动监狱“适老化”改造;

2. 强化追责:除行政处罚外,通过民事赔偿、社区监督等手段增加违法成本;

3. 源头治理:加强老年人法治教育,打破“法不责老”的侥幸心理。


法律的温度,不应是受害者的寒冬

当施某某们倚老卖老、践踏法律时,受害者的创伤却无人代偿。

此案留给社会的,不仅是对一名七旬房东的谴责,更是对法治体系如何应对老龄化犯罪的拷问——若年龄成为犯罪的“护身符”,谁还敢相信正义不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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