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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男子涉嫌杀妻,警方99%确定是凶手,他却说宁可冤死也不认
风云人物馆

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请知悉。

“我们有99%的把握认定他就是凶手,但他就是不承认。”

这可能是我国唯一一起完美犯罪的杀妻案,明明作案过程十分清楚,各种证据也很充分。

却因为缺乏关键的凶器,嫌疑人有恃无恐,甚至十分得意,始终能对警方提出的疑点做出合理的解释,最终被法院无罪释放。

凶杀案

2012年3月10日早晨,云南昆明年近50岁的男子陈辉给未婚妻的母亲打去了一个电话。

电话刚接通,陈辉“哇”的一声就大哭了出来,随后称未婚妻胡祖英昨天下午3点出去与朋友吃饭后人就不见了。

胡祖英的母亲与哥哥听后大惊,连续给她打电话,也都无人接听。

一家人立刻连夜从四川老家赶到昆明,在寻人无果后选择了报警。

其实,这里就已经产生了一个疑点。

妻子在失踪10多个小时后,陈辉没有立刻选择在当地报警,反而找到了远在四川的亲戚,这不符合正常人的应对方法。

同时,妻子消失后事情还不明朗,他却直接对着丈母娘哭了起来,就像是已经知道妻子遇害了一样。

警方在了解了案情之后,第一时间并没有怀疑陈辉,而是根据胡祖英给他发的一条短信开始展开调查。

原来在前一天的下午3点,陈辉收到了来自胡祖英手机的短信。

短信内容为:“遇见了多年的老朋友,晚上一起吃饭,麻烦你接一下孩子,我晚点回来。”

但警方在排查了死者的人际关系和行踪记录后,却没有找到这样一个朋友。

胡祖英的哥哥也表示,短信表现的语气不像是自己的妹妹。

而且两人已经同居了,让对方帮忙接孩子这种事情似乎不用这么客气。

警方也觉得十分可疑,便对陈辉的个人信息和这几天的行动轨迹展开了调查。

陈辉是昆明本地人,担任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的局长助理,综合规划处的处长。

在上一段婚姻中,他与前妻所生的女儿已经15岁了,正在上高中。

2009年,同样离过婚,带着一个儿子的四川女子胡祖英与陈辉相识。

虽然胡祖英的年纪比对方小15岁,但陈辉工作稳定,赚钱多,两人因此准备组建新的家庭。

据胡家人反映,胡祖英与陈辉的女儿经常吵架,夫妻俩的感情也越来越不和睦。

众人便立刻猜测认为,陈辉“杀妻”的可能性很高,并就此开始搜集证据。

警方查到陈辉在昆明郊区拥有一套别墅,随后在别墅附近300米的空地上发现了新土掩埋的痕迹。

不出意料的,胡祖英的尸体就被埋藏在了这里。

初步勘察发现,死者身着粉红色睡衣,前胸处有一大片血迹,没有穿鞋子。

双手、双脚和颈部都被胶带捆绑,头部还套了一个黑色塑料袋。

法医在她身上检查出了头部和胸部的多处骨折,显然是被钝器杀害。

且死者的死亡时间在5天左右,最有可能的时间是3月8号晚上到9号凌晨这段时间。

死者身上的睡衣

可疑的丈夫

到这里,我们已经能够得出一些结论了。

首先,从死者的穿着来看,她极有可能是晚上睡觉时在家中遇害的,而不是白天外出见朋友时被杀害的。

陈辉称在9号早上上班时还与妻子挥手告别了,这与胡祖英得死亡时间矛盾了。

这两点足以证明,陈辉在说谎并隐瞒妻子死亡的真相。

同时,9号下午,陈辉收到了妻子手机发来的“与朋友吃饭”的短信,这一定是凶手在她死后发来的,目的是继续制造她还活着的假象,以此来迷惑警方断案。

由此可见,陈辉隐瞒案情的行为与凶手的行为目的一致,他很可能是真凶。

于是在3月20日,警方暂时拘留了陈辉,并曾试探着说道:“这件事就是你做的。”

然而,陈辉却并不承认,一口咬定是警方在诬陷自己,希望对方能够拿出证据来。

事实上,本案的证据并不少,但都不算是非常直接关键的证据。

比如小区门卫表示,陈辉在3月9日该上班的时间,曾开车回到住处,将车倒停在单元楼门口,似乎在往车上搬什么东西,但没人看见他搬的是不是死者的遗体。

3月9日半夜,陈辉再次开车出门,监控显示他前往了埋尸的地点,也就是他在红色庄园的别墅。

第三点,陈辉在3月9日下午收到了妻子的短信。

根据中国移动云南分公司的后台数据,发送这条短信时,手机使用的基站恰好在陈辉的单位。

胡家人请来的律师甚至明确表示:“这个基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只能覆盖海事局这一栋楼,并不能覆盖其他的地方。也就是说,这很有可能是陈辉当时拿着两部手机自导自演了一出胡祖英还没有死亡的假象,从而扰乱警方的调查方向。”

第四点,陈辉有充分的作案动机。

之前就说过,夫妻俩关系并不和睦,后妈与继女的关系也不好。

更关键的是,警方查到在胡祖英遇害前,陈辉曾在相亲网站认识女子谢某并展开疯狂的追求。

两人还在2月28日到宾馆发生关系,仅仅10天后胡祖英就遇害了。

据胡祖英的一位朋友讲述,胡祖英曾向陈辉提出,如果两人分手,陈辉就得给胡祖英50万元分手费,否则他就要告发陈辉有经济问题。

胡家人表示,陈辉曾经说过,每年从他手里过的钱接近十个亿。

因此他们认为,胡祖英可能是掌握了陈辉贪污腐败的证据,并以此逼迫对方拿钱,这才惹恼了他。

合理的解释

面对如此多的证据和指控,一般人恐怕早就慌了,但是陈辉和他的律师却是应对自如,对所有证据都提出了反驳。

首先,陈辉的律师认为,法医鉴定说死者的死亡时间是5天左右,那么也有可能是3月9日白天,而不一定是3月8号晚上,这就无法证明陈辉在说谎。

至于胡祖英死亡时穿着睡衣,也不一定非要在家里才穿睡衣,也有可能是在宾馆。

而且,陈辉提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我是在8号晚上杀的她,那一定会惊动女儿和儿子,但当时他们都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警察询问过他们,应该知道这一点。”

其次,3月9日晚上,陈辉发现妻子不见了,所以才去了自己在郊外的别墅,而非是在搬运尸体。

因为胡祖英也有别墅的钥匙,要是她带着朋友来玩,结果被人杀害也是有可能的。

而陈辉只是放心不下,才过去找人的,这一点也解释得通。

第三点关于基站网络覆盖的问题,陈辉是这么解释的:“我单位的基站覆盖范围是比较广的,你不能说依据手机是同一个基站,就认为两个手机都被我控制了。那如果那天单位所有手机都用的这个基站,是不是所有手机都被我控制了呢?那我要控制的手机也够多的了。”

不仅如此,他还表示,单位后面的一条街也可以收到信号,万一有人利用这个陷害自己也是有可能的。

最关键的一条证据是,用于捆绑胡祖英的胶带两面都留下了陈辉的6个指纹,尤其是这些指纹还粘有血迹。

对于胡家人来说,这就足以说明,陈辉对女儿实施了捆绑和杀害,他就是真凶。

但陈辉和他的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表示,现场只有胶带上留下了这6个指纹,在别的地方却没有,这很不符合常理。

试想一下,如果凶手作案时不带手套,一定会留下大量指纹;如果带了手套,就不会在胶带上留下指纹。

这说明,有可能是凶手偷取了陈辉的指纹,想要陷害他,或者陈辉在过去使用别墅里的胶带时留下过自己的指纹。

总之,陈辉一口咬定,只要找不到凶器和第一案发现场,那么他就是无辜的。

事实上,警方在勘察过陈辉的家和车辆后,都未发现打斗的痕迹和搬运尸体留下的血迹,更无法找到凶器。

所以在面对警方14次的审问时,陈辉都对答如流,对所有的指控和证据都予以了否认。

可不论他有多么巧舌如簧,警察始终觉得证据链已经较为充足,他们有99%的把握认定凶手就是陈辉。奈何缺少关键证据,且对方始终不肯承认行凶。

无罪释放

“有人对我说你承认了,可能你的日子还更好过一些啊,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我说即使冤死在这里面,我也不能承认我没有做过的事。”

陈辉的这句话无疑将警方和法院架在了火上烧烤,如果无法找到切实的证据就给他定罪,那么这起案件就将被诟病为是冤假错案。

尽管如此,陈辉还是被当地警方从2012年3月21日拘留批捕,直到2015年6月9日被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罪,期间关押了足足3年多。

胡家人对此非常难以接受,胡祖英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初他们安慰我们说,这么大的案子破不了,公安都不当了。现在几年都过去了,就是这么个结果,哪个受得了?”

如果陈辉真的是本案的凶手的话,那我们不得不说他实在是太狡猾了,居然利用了本案所有的盲点。

他的犯罪行为或许不是最完美的,但在面对警方审问时的心理素质和表现,绝对称得上是无懈可击。

陈辉到底是不是真凶我们已经无法验证,或许未来当警方无意中找到本案的关键证据时,才能将真凶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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